中国人大网昨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
根据个税修正草案,我国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拟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计税率修改为7级。
此外,个税修正草案还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额税率的级距,将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万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将使生产经营所得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平均降幅约40%,最大降幅为57%,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和承包承租经营者的发展。
同时,草案还将延长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间,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现行的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与其它税种申报缴纳税款时间一致,使纳税人一次可缴纳应纳所有税款。
个税修正草案说明指出,个税免征额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个税修正草案说明还表示,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3%。经测算,个税若按修正草案调整后,与2010年相比,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