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党先生和妻子金女士到天姿摄影堤口路店拍摄了一组孕期写真。上个月,他发现,这组写真成了天姿摄影山水大润发分店的样册。
党先生没想到拍摄的这组写真被用作了影楼的样册。 2010年8月,党先生和妻子金女士到天姿摄影堤口路店拍摄了一组孕期写真。上个月,他发现,这组写真成了天姿摄影山水大润发分店的样册。昨天,他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上个 令党先生意外的是,他发现自己和妻子以前拍摄的一组孕期写真竟成了店里的样册。党先生想要个说法,却与对方争执了起来。无奈之下,他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协调。党先生觉得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了侵犯,向该店索赔10000元,对方没有同意。该店提出向党先生提供免费摄影服务,愿意承担其子从现在到10岁的照片拍摄。党先生表示不愿意继续接受该店的服务了,希望能得到现金赔偿。最终,双方也没达成一致。 党先生说:“我这组写真是去年8月在天姿摄影堤口路店拍摄的,没想到摆到了这里。从来没人跟我打过招呼。”他说,这组写真中,妻子有几张照片穿得较少。妻子知道此事后非常生气。 党先生说,据他了解,天姿摄影在济南有几家分店,负责人是一对姐弟。天姿的一位负责人曾打电话给党先生说,她对此事并不知情,是堤口路店的一位员工将样册发过来的。现在,该员工已经被辞退,希望党先生能接受他们给出的赔偿方案。 记者按照党先生提供的号码拨打了天姿摄影山水大润发分店负责人的手机,对方却一直不接听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天姿摄影的另一位负责人郝先生。他说,天姿摄影分为写真婚纱组和儿童孕妇组,分属两个老板管理,他只负责写真婚纱组,“对那边的事不了解。” 山东舜元律师所吕洪利律师说,影楼所拍摄照片的版权是归影楼所有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影楼可以不经消费者允许就将照片用于商业用途。影楼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消费者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赔偿。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获利情况等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