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取缔三起无照高价卖盐行为
截至3月18日上午10时,沈阳市工商局取缔了三起无照并高价卖盐的违法经营行为,有效地维护了食盐等日用品的市场秩序。
案例一
卖手机的用工业盐冒充食用盐
皇姑区工商局陵东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陵东地区海洋通迅商店内,当场发现经营者超出经营范围并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进行销售。经调查,该通迅器材经营者购进工业用盐15袋,共750公斤,进货价为每公斤6角钱。销售价为每公斤1元,共卖出3袋150公斤。工商执法人员对没有卖出的工业用盐当场封存,及时查处了这起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并实施立案调查。
案例二
马路边卖盐5元一袋
沈河区东陵工商所发现一起个人在马路上非法摆摊高价出售食盐的行为,将9角钱1袋的食盐卖到5元钱1袋。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制止,并扣留待售食盐50袋。
案例三
9毛钱一袋盐他卖15元
辽中县工商局发现一起临时无照经营并高价出售食盐的违法行为,将9角钱1袋的食盐卖到15元钱1袋。工商人员当场没收其违法所得150元,罚款500元。(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