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示意图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核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核电发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会议做出四项决定:
——立即组织对中国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通过全面细致的安全评估,切实排查安全隐患,采取相关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切实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核设施所在单位要健全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运行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要用最先进的标准对所有在建核电站进行安全评估,存在隐患的要坚决整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
——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会议指出,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和关东首都圈发生里氏9级强震,并引发海啸,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日方正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缓解事故影响。中国辐射环境监测未发现异常,国内所有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专家组分析,福岛核电站目前泄漏的放射性物质经大气和海洋稀释后,不会对中国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会议要求继续加强辐射环境监控预警和重点区域的应急移动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情况。加强与日本有关方面合作,积极协助在重灾区的中国公民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区。
让核安全对公众更公开透明
■ 社论
昨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应对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核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核电发展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会议除了要求对我国已建和在建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审查之外,更要求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国务院的这些措施,可以说是果断之举、明智之举。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这么做,可以大大缓解公众的焦虑与不安。
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再次表明,核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吸取日本核事故的经验和教训,不但需要加强对核设施的安全监管,完善和编制新的核安全规划,更应该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前提下,让核安全走出神秘,走向公众。
福岛核电站事故无疑也给各国敲响了警钟,各国都在反思,极端条件下的核安全如何保障。
在2月18日,环保部发布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其中要求,核动力厂包括核电厂在选址时,必须综合考虑厂址所在区域的地质、地震等厂址周围的环境特征,必须考虑厂址所在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自然或人为的外部事件对核动力厂安全的影响。
在这个最新版的规定中,虽然考虑了地震问题,但是,海啸因素则没有考虑进去,而且对于地震的震级等因素也缺乏详细的说明。这都说明,完善和编制新的核安全规划的必要性。
另外,现在我国的核电建设正处在新一轮高潮,数据显示,我国已投运的装机容量有1000万千瓦左右,在建的装机容量有3000万千瓦。而近年来,迫于全球温室气体减排的压力,有关部门甚至正在考虑上调未来核电发展的目标。对此,有关部门不可不引起高度的警惕。
另一方面,既然核安全事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健康都有关系。
所以,这些年来每次发生重大核泄漏事故,都会引发各国民众的恐慌,并在国际社会掀起一轮反对和质疑核电站的浪潮。如荷兰和意大利都曾先后宣布“弃核”。但是,对中国这样的一个经济和能源消费大国来说,能源选择并不多。依靠煤炭发电注定不可长久,水力发电面临非常大的环保压力,风力和太阳能发电的成本又居高不下,“弃核”并不现实。
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好发展核电、走出能源危机与公众担忧之间的关系。这首先需要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的标准和管理水准。
去年,胡锦涛主席在国际核安全峰会上说,核能是清洁的,也必须是安全的。这也就是说,核电的安全不容存在任何侥幸,更应该确保各项法规和标准在执行过程当中不变形,不走样。此次国务院的四项措施中,屡屡提到“确保绝对安全”、“要用最先进的标准”,无疑强调的就是执行环节的安全问题。
在此之外,就是让核安全揭开神秘的面纱,走向大众。这既需要有核知识普及机制,也需要在不涉密的情况下,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当然,在核电站的选址等问题上,要尊重当地民众的意见。核安全如果仍然和大众保持距离,这只会增加公众的误解和恐慌。
所以,我们期待,未来的国家核安全规划和核电发展规划,能够给公众更多的公开与透明,对公众的担忧和疑惑要切实引起重视,并妥善应对,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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