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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别人QQ号骗来裸照 敲诈女网友被抓获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1-02-22 14:15:37 字号:TT

    于某某在网吧上网时,意外从别人的QQ空间内获得女子王某的裸照,他引诱王某与自己视频裸聊后将裸图截下。随后,于某某以这些裸照敲诈勒索王某,本想“财色兼收”的于某某却因王某向警方报案而“人财两空”。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被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用别人QQ“骗”来裸照

    2010年11月初,无业青年于某某闲来无事来到开发区一网吧内,在一台电脑前就座后,于某某发现电脑上竟然挂着一个QQ号。好奇之下,于某某打开该QQ号的空间,之后获得了“惊人”的发现:该空间内竟然有一名女子的数张裸照。通过女子裸体照片上附加的相关信息,于某某在该QQ号的好友列表里,成功“锁定”裸照女子为女青年王某。

    随后,于某某用该QQ 号与王某开始聊天,并引诱王某进行视频裸聊。电脑另一端恰好在线的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真的开始了视频裸聊。殊不知,裸聊视频被于某某截图并存储至自己的手机卡上。

    勒索未果被警方抓获

    意犹未尽的于某某要求继续裸聊,遭到了王某的拒绝。正在待业、囊中羞涩的于某某突然起了歪心,准备利用手上的裸照勒索要挟王某,以达到“财色兼收”的目的。于某某随后通过QQ 给王某留言,索要2万元并威胁与其发生性关系,否则就将其裸照上传至互联网上公布于众。之后,于某某将自己的电话留给了对方。

    于某某本以为被人抓住“把柄”的王某会给自己来电话进行“交涉”,却没想到被逼无奈的王某向警方报案。经缜密安排,王某与于某某约定,于2011年1月 1日在开发区某公交站牌处见面。毫不知情的于某某欣然前往,刚到约定好的公交站牌没多久,于某某的手机忽然响起,他刚拿起手机一看,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早已布控到位的民警抓获。

    检察官提醒慎待“裸聊”

    到案后,于某某对自己利用别人裸照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于某某今年25岁,家住青岛市郊区某地。记者2月 21日获悉,目前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提起公诉。

    “‘裸聊’是网络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公民在尝试这些新生事物时,应该提高警惕,防止被犯罪分子不法利用,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据黄岛区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介绍,“裸聊”行为应被界定为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通讯交流形式,目前我国刑法尚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予以界定,但尝试“裸聊”时如缺乏相应法律保护意识,则很容易受到侵权。(记者 王晓强 通讯员 袁榕 张伟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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