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城市已达10个 范围扩大到二线城市
南京、太原齐出“限购令”:本地家庭限购市区第三套房 郊县不在限购范围
南京版“新国八条” 限购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为16条,太原版限购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为11条,两地执行时间均为2月19日。记者细读两地调控细则全文,最受关注的“限购令”与“新国八条”的规定一样。南京“限购令”细则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南京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南京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太原“限购令”细则规定:原则上对拥有1套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太原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太原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太原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太原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南京、太原“限购令”均划范围为市区,业内人士由此判断,南京的高淳县、溧水县以及太原的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和古交市并不受“限购令”的限制。南京细则还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青岛、南京、成都、长春、南宁、太原和贵阳等10个城市已经出台调控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