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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今年起将集中换届 中央严禁买官卖官

来源:半月谈-- 2011-02-06 07:12:10 字号:TT

  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2011年起到2012 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集中换届。这次换届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统一干部群众思想、凝聚科学发展共识,选好领导干部、配好领导班子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对这次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如何领会贯彻中央精神,更好地做好四级党委换届工作?半月谈记者专访了曾多次参与相关文件起草和调研工作的中组部党建研究所陈东平副巡视员。

  记者:请问,党中央对这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有着什么样的安排?

  陈东平:2010年9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全国省、市、县和乡四级党委换届自下而上、适当集中安排的通知》。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通过这次换届把干部选好,把班子配强,关系“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继续发展,关系党执政地位的进一步巩固。

  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专门召开全国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研究安排这项重点工作。党中央高度重视这次换届工作,既体现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的事业的要求,也反映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需要。

  记者:如何看待这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

  陈东平:首先,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必然要求。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关键。换届后的党委领导班子任期正值“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通过这次换届,将那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优秀领导人才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必将大大增强班子的整体合力,提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其次,做好这次换届工作,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做好这次换届工作,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还应当看到,这次换届也是为2012年将要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做好组织准备。进入省市县乡党委班子特别是省一级班子的许多领导干部,将通过党内选举成为党的十八大代表,一些优秀干部还将进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换届工作做得怎么样,将直接关系到党的十八大的成功召开。

  记者:中央对此次四级党委换届的选人用人有什么样的原则要求?

  陈东平: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注重科学发展和重视基层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上来。

  特别要注意把那些一心为民、埋头苦干、坚持原则、敢抓善管、为人正派、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把那些长期在基层及生产一线努力工作和长期在条件艰苦、情况复杂、困难很多的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把那些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杜绝品行不端、心术不正、作风不实的投机钻营者谋到好处、占到便宜,鲜明体现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导向。

  着眼于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既要考虑专业、能力、结构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个性特点和工作阅历、工作经验上的互补性;既要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要科学使用好其他年龄段干部,特别防止在任职年龄上搞一刀切。

  应该处理好满足班子结构性要求与能力素质要求的关系,不能为了达到结构性要求而降格以求。县、乡要注意保留一些50岁以上经验丰富、工作得力的干部。要重点抓好党委书记的选配,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和条件,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在搞好省、市、县、乡党委换届的同时,要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做好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

  记者:如何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

  陈东平:在换届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内民主议事决策,改进代表产生方式,完善党内选举办法,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作用,广泛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

  中央提出,既要坚持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方向,又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扩大民主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充分用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上下工夫。提高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坚持把民主推荐结果与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任职考核结合起来,重视干部一贯表现,既充分尊重民意,又不简单以票取人,做到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真正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

  记者:为了防止换届中出现不正之风和违纪现象,中央将采取哪些措施?

  陈东平:集中换届往往成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正风肃纪尤为重要。1月17日,中央纪委、中组部专门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

  中央要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积极支持、配合换届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同时,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央组织部专门发出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央组织部还专门制定印发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工作实施方案》,对这方面工作做出全面具体的部署。

  如明确提出了“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以及“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同时强调要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

  中央提出要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把严格监督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将会从快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四级党委换届工作将会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举报者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实行查核专办制度,严格查核责任,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会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将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央有关部门将会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中央明确要求,切实通过加强换届监督、严肃换届纪律,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记者 何晏 《半月谈》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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