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作出决定,接受阮成发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决定,任命唐良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唐良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接受了张河洁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王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松向受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常委会会议结束前,接受了杨松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了吕金芝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关于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根据工作需要,补选唐良智等19人为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此,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561人。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刘龙成、肖常谷、郑永新、彭志敏,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副市长岳勇、市政府秘书长龙正才等列席会议。
唐良智同志简历
唐良智同志,男,1960年6月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湖北省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华中工学院固体电子系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习;
1983年8月至1985年4月,邮电部上海第一研究所工程技术人员;
1985年4月至1987年1月,邮电部武汉科学研究院工程技术人员;
1987年1月至1991年2月,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1990年2月至1990年4月,赴日本JICA进修);
1991年2月至1995年9月,东湖开发区新技术创业中心副主任、党委书记(1992年7月任);
1995年9月至1996年6月,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其间:1992年9月至1995年12月,在华中理工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6年6月至1998年7月,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处处长(其间: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兼任东湖高新技术股份公司总经理);
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2月至2001年10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2000年10月明确为市管正局级);
2001年10月至2003年4月,硚口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理区长、区长(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3年4月至2005年5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市级)、工委副书记;
2005年10月至2007年6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市级)、工委书记;
2007年6月至2007年12月,湖北省襄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湖北省襄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08年2月至2008年4月,湖北省襄樊市委书记;
2008年4月至2011年1月,湖北省襄阳(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年1月,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湖北省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记者 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