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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起施行 房租或大幅上涨(图)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1-01-31 18:30:02 字号:TT

    核心提示:2月1日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出租房屋不得进行隔断,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标准。分析指出,此举或将使民众的房屋租金大幅提高,蚁族等低收入群体成为最大受害者。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中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群租现象在我们的周围早已司空见惯,多个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担的租金就越少,这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近几年里,一直是那些暂时没有住房且低收入者们无奈的居住方式。该《办法》一出,很多打工族开始叫苦不迭,而也有很多人对此连声叫好。

    “看见这条新规,我觉得自己将变成最大的受害者。”从河北来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说。两年前,因为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六位“外来妹”一起开始了“群租”生活,七个人挤在一个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里,除了各自的那一张床铺外,房内能够回旋的余地十分有限,“虽然住得有点儿 憋屈 ,但我们每人每月租金才130元,水电暖费也全由房东负责,自己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随着工作的不断调换,魏秀敏搬了好几次家,现在她住在客厅里,原来,房东为了多挣钱,就把客厅的一半面积又隔了一个小屋来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这个小屋每月收我200元,虽然面积小点,但也算有自己的独立空间。”魏秀敏对自己现住的这个“独立空间”很是满意,可当她听到以后不让群租了的消息时,一下发了愁:“不让群租了?那我们以后可住哪儿啊。”

    魏秀敏的话代表着很多“蚁族”的心声,他们工资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销却不少,所以只能选择群租。采访中,许多租房者在听到这一《办法》的时候都显得较为慌张,因为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艰难。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个床位或每间房屋的租金之和要远远高于整套房屋的出租价格,便开始按照床位或单间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变房屋结构,使空间利用率达到最大。近日,记者在附中东巷学苑楼内走访时就看到,一户三室一厅的房子硬是被房东改造成了“五室一厅”,这套房子是按床铺的形式对外出租,每张床每月180元,两个大一点的卧室分别住着三个人,一个小卧室里住两个,为了牟取暴利,房东又用木板将客厅隔了两个独立的单人小房间出来,这样算下来,总共住10个人,那么房东每月就有将近2000元的收入。而记者在屋内看到,家居设施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如此普通的一套三室一厅,如果要按正常出租的话,是不可能有这么高收益的。

    除了房屋所有者外,一些精明的租房者也从中看到了商机,纷纷当起了“二房东”,他们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经过苦心“谋划”后出租以获取更多的利润,例如卧室隔断、客厅重建、添设阁楼等,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有一位“二房东”因发现租客几乎都不做饭时,竟干脆把厨房也腾了出来,只摆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便以每月1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

    而他们发布信息都是通过网络的形式,只要手里有房且会上互联网就能把信息发出去,无需任何成本费。群租暴利催生了一大批职业“二房东”,而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钱不管经营,给群租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潜在危险,该《办法》的出台有力地给了这些人“当头一棒”。

    小区“隐患”将除居民热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来只是个体表现,实际却不然,它是关乎着周围居民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环境的大事。近些年,关于群租扰邻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租客深夜打麻将,害得左邻右舍睡不好觉等,这一点家住团结小区的居民王大爷深有体会:“一个房子竟然能住那么多人,24小时都有人进进出出,尤其是早晨、中午和晚上这三个点儿,对面的门更是叮咣乱响,住的人经常更换,而且人员太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当记者告诉他“群租房”将被禁止这一消息时,王大爷十分激动。

    取消群租房、拼租房,其实最直接的是两个群体利益的对立,对于不是出租人的第三方业主来说,当然希望取消,他们普遍认为,群租客的入住,本身就是对小区和住宅品质的一种破坏,早就应该禁止了。

    律师说法:相关配套措施还需跟上

    据2010年发布的《中国人才蓝皮书》指出,全国“蚁族”人数在百万以上,“群租房”曾一度以其低廉的价格和灵活的付款方式等特点,迎合了这一群体的居住需求,突然禁止无疑给他们增加了一定的生存压力。

    据了解,目前呼和浩特市尚没有制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不过由于该《办法》明确规定“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故此将从法律上彻底封杀“房中房”与“群租房”的生存空间。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的李文生律师说,相应建筑面积的住宅,对应的是相应数量的居住者,在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居住者,肯定会导致建筑物负载加大,物业设施设备负荷增加,相邻业主居住环境变差等问题。该《办法》规定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不但保障了承租人应该享有的居住条件,同时也保障了相邻业主的有关权益。而其中“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的规定也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应用。

    “群租房”的危害性显而易见,国家出台这项新规,其目的就是整治出租房管理混乱的局面,提高出租房的安全系数,这点无可厚非,但是今后这些弱势群体、底层群众该往哪儿去,又成为了摆在大众面前的一个沉重话题。对此,李律师分析说,对于低收入人群因此导致的房租支出加大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及时作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赁市场的现实需求,没有足够出租房源保证承租人需要,只靠一纸规定单方面堵住需求,未必管用,也很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据了解,目前政府正在通过加大对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投入等方式解决租房者的困难,效果将会比硬性整治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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