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获悉,全国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近两年来,已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逾4万个,涉及金额超过200亿元。
>>机关和事业单位涉及金额127.86亿元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牵头实施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部门最新通报的全国“小金库”治理情况显示,自2009年4月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率先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5738个,涉及金额127.86亿元。因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27人。
>>社会团体和国企涉及金额88.49亿元
在继续深化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我国还正式启动了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截至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19855个,涉及金额88.49亿元。其中,175163个社会团体和305471个国有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11822个单位存在“小金库”18042个,涉及金额71.92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组织的重点检查正在进行中,根据初步认定的结果统计,检查发现“小金库”1813个,涉及金额16.57亿元。
四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中央决定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同时,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要加大治理力度。
■案例
>>资金来源
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虚列支出
违规设立的“小金库”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畜牧局被查出通过转移收入、套取专项资金等形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22万元。
各地区各部门查处的“小金库”资金来源还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或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多种形式。
>>资金流向
发放福利、公务接待、个人贪污
“小金库”资金在使用上多表现为发放福利、公务接待、弥补机关经费以及个人贪污挪用等形式。例如,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期间,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移民开发局套取移民后扶项目专项资金160万余元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奖金补助、公务接待和跑项目等费用,累计支出160万余元。
2004年至2009年期间,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房地产管理局也被查出通过隐匿和截留收入等方式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198.6万元,先后数次被该局领导班子私分,累计支出18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