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谢志冈事件”联合调查组负责人就网上《辽宁本溪一公安局长接受检察院询问时死亡》一事接受了记者采访。
2010年11月初,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大要案指挥中心将举报人张立科实名举报谢志冈及其妻子王丽受贿问题的材料移交到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处。市检察院当即安排有关人员开展初查工作。11月15日上午,举报人张立科自焚,经抢救无效,于11月22日死亡。随后,其妻朱连英、女儿张欢多次到检察机关和有关单位上访,强烈要求对谢志冈、王丽采取措施,绳之以法。
市检察院经过初查,掌握了谢志冈在任南芬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涉嫌单位受贿18万元、个人受贿百余万元的重大犯罪嫌疑,且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问题待查,其妻王丽也涉案。2010年12月3日12时许,谢志冈被办案人员带到本溪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询问。当日18时许,对谢志冈以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2月4日17时30分许,办案人员发现谢志冈呼吸异常,经县医院120医护人员现场紧急抢救后送至县医院继续救治,18时30分许,谢志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初步诊断为心脏性猝死。
谢志冈死亡后,省、市相关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本溪市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谢志冈案件的办案过程进行全面调查。日前,已聘请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的鉴定专家于12月28日对谢志冈的尸体进行检验鉴定,鉴定结论需要30个工作日左右。市调查组负责人表示,该事件将依据尸检鉴定结论和调查结果,查明责任,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