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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清欠款甭想过好年 青岛法院全力围剿老赖

来源:-- 2011-01-09 06:52:24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讯 临近春节,李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大力提高执结率,近期,共上门查找被执行人180多人次,拘传40余人,6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司法拘留,执结标的500余万元,有力地维护了法院判决的尊严,让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付出了代价。

    案例一 迅捷出击 公交车上逮老赖

    近日,申请执行人姜某拨打李沧法院执行局执行110值班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某在家中。办案人杨法官接到电话后迅速带领执行干警乘车到李沧区金水路某小区查找被执行人,结果发现被执行人不在家中。这时,申请执行人又来电称被执行人已经乘坐318路公交车出去了,办案人马上驱警车追赶318路公交车,在这辆公交车上发现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郭某某企图趁车上人多躲避,结果被执行干警认出,强行带离。因被执行人到法院后依然拒不履行义务,办案法官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本案双方当事人原为夫妻关系,婚后因琐事经常争吵,终致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2009年经李沧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郭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姜某一次性支付房屋、室内装修及家具折价款人民币235000元。郭某不服,提起上诉,经青岛中院调解,姜某做出让步,同意郭某某支付房屋、室内装修及家具折价款人民币130000元即可,案款分四笔,应分别于2009年10月30日前付清30000元;2009年12月30日付清30000元;2010年2月28日付清30000元,2010年5月11日付清40000元,协议同时规定若其中任何一笔案款郭某某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付清,则本调解书作废,应按李沧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书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郭某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姜某某无奈向李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查询了郭某某的财产线索,经查郭某某现无固定职业,名下除一处房产外没有查到其他财产,房产已经被其他案件查封。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上门寻找,郭某某一直躲避,拒不露面。

    案例二 多方寻找突破口 执结8年老案

    本案为合伙纠纷,当事人王某、孙某曾一起合伙做生意,后产生纠纷解散,孙某所欠王某钱一直不还,2002年王某将孙某告到李沧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之后孙某依然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为躲避债务搬离原住所,办案人经多方查找未找到孙某,也没有查到孙某的任何财产,案件终结。

    2010年底,本案恢复执行,办案人柳法官重新树立案情,寻找突破口,到被执行人原籍潍坊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经查孙某已经结婚,办案人调出了孙某妻子的身份证号。之后到各银行查询其夫妻的存款,先后查询了7家银行,最终在农行查到了孙某妻子李某的存款100000元并依法予以扣划。之后为躲避债务隐匿多年的孙某主动来到了李沧法院,表示其妻李某名下的存款却为其夫妻共同存款,愿意还款。孙某所涉的两起案件案款及利益全部还清。鉴于其多年恶意逃避执行,法院对其涉及的两起执行案件分别予以罚款一万元。为逃避债务支付了逾期利息并被罚款的孙某非常后悔,一再表示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青岛新闻网记者 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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