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氏黑帮成员听判,伍志坚(左一)目露凶光
殷卓波回望旁听席,可能想看看家人有没有来
昨日,广州中院在上午和下午分别对今年备受关注的两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广州十年来最凶残黑帮”伍志坚团伙以及“黑村官”殷卓波团伙进行一审宣判。“黑老大”伍志坚被判处死刑,而“黑村官”殷卓波则领刑16年。判决后,两大黑帮的成员表现大有不同。大多被判重刑的伍氏黑帮成员纷纷表示要上诉,而殷氏黑帮的多名被告人则平静称“考虑一下”。
伍氏团伙案
“黑老大”回望没见亲人
犯罪事实:
贩毒杀人爆炸绑架无恶不作
法院查明,2007年开始,伍志坚纠集同案人韩磊、陈仲升(又名陈仲开)及被告人张洪博、王文远、陈士普、王中伟、陈卫兵、伍志伟等人一起制造、贩卖毒品敛财发迹,形成了以被告人伍志坚为首的制、贩毒品犯罪团伙。伍志坚以发工资的形式,每月给各组织成员人民币5000元。此后,伍氏黑帮购买冲锋枪和手榴弹武装组织,辗转多次制毒贩毒。
伍氏黑帮之所以被称为“广州十年来最凶残黑帮”,源于其对“异己”的残忍。2007年12月14日,伍志坚怀疑被告人王文远及同案人韩磊准备绑架他并抢他的毒品,于是将两人拘禁于荔湾区龙溪凤池村内。其间指使手下殴打两人,并用火烫烧韩磊。12月24日晚,韩磊伤重濒死,遂将韩磊抛弃佛山。当日22时许,王文远趁看守不严脱逃。韩磊被发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10月起至2009年3月,伍志坚怀疑手下张洪博私吞毒资,遂指使多人砍下张洪博手指示众。2009年2月,伍志坚认为被害人朱国战存心与其组织作对,于是将朱国战及其女友吴某劫持。在殴打、灌毒致被害人死亡后,司义波等人将朱国战尸体抛入江中。
法院判决:
团伙另有三人判决死缓
广州中院一审认定伍志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决定对伍志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伍志坚竭力维护的弟弟伍志伟,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中,有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人分获7年6个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法官宣读犯罪事实时,伍志坚不时地回望旁听席,宣判后,他一直低着头。整个案件宣判结束后,法官询问各被告人意见,伍志坚嘶哑地说:“为什么我的很多检举都没认定?我提供了很多同伙的手机,公安才能抓到他们。”法官解释,他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应当交代本人及组织成员的犯罪事实,其认为自己有检举立功的表现无法查实。伍志坚听后说:“公安骗了我。”庭审结束后,伍志坚对记者说,他刚才一直在看家属,但他们好像没有来。
“黑村官”团伙
村霸犯下十宗罪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开始,殷卓波通过赌博等手段陆续聚敛了巨额钱财。2005年6月左右,殷卓波被任命为广州江高镇南岗经济发展公司经理。2005年下半年开始,殷卓波纠集被告人黄顺峰、谢达焯、周世亮、周志仲等人,逐步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2008年,他当选南岗村村长,一人身兼村长、治保会主任、经济发展公司经理三个重要职位,成为“南岗村一霸”。
殷卓波多次强买强卖,让村民们苦不堪言。
殷卓波曾纠集村民闹事,导致广清高速扩建流溪河大桥工程和武广工程停工。
是否上诉
殷卓波要考虑
法院认定殷卓波犯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赌博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2万元。其妻子梁少峰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南岗村原党支部书记黎建立因收受殷卓波贿赂,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殷卓波表示,对于是否上诉要“考虑一下”,在“老大”的“带头”下,多名组织成员均表示“一样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