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调查:新婚姻法引围观 六成以上网友拥护婚前房产归个人
201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在公众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褒贬不一。其中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更是被探讨得沸沸扬扬,本网自11月25日起对此进行了调查。截止到12月19日,共有839位网友参与了此次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四成网友认为婚房应由男女方家长共同付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超过六成以上网友认为婚前一方或其父母购买的房子应该属购买方所有;半数以上的网友觉得女性本该自强自立,不能完全把未来托付给婚姻,而这一点是与房子无关的。
多数网友倾向于双方共同筑起新人的“家”
房子是家的载体,在婚姻生活中影响重大,似乎每对新人在走进婚姻的殿堂前,都无法回避房子问题。
婚房到底该由谁购买?有网友认为“多少年来传下来的传统,男方就应该为女方准备一个‘窝’”,也有网友说了“现在房价那么高,由任何一方购买压力都很大,比较倾向于双方共同承担”,还有一部分网友则不是很计较,觉得“两个人都要走到一起了,房子问题就顺其自然,谁有钱谁买”。
本网调查显示,34%的网友认为“无所谓,谁有钱谁买”,26%的网友认为“由男方购买,从古至今都是如此”,余下40%的人则认为“应该由男女方家长共同付首付,婚后两人共同还贷”,持这种观点的所占比例最高。
婚姻法拟规定“婚前房产归个人”受六成网友拥护
有人曾说过,什么是“安”?上面是座房子下面是个女人,一个男人有了房子和女人就是“安”。笔者认为,如果两者和谐的话,则为“安”,不和谐了闹分离了恐怕想安也安不了。
新婚姻法一出一片哗然,特别是关于“离婚时婚前购房归购买方所有”的新规定触及了时下婚姻纠纷中最敏感的地方,一石激起千层浪。持“生儿子就是赔一套房子生女儿就是赚一套房子”观点的人,在面对新婚姻法时,定会大跌眼镜。
部分人士指出,该解释造成“男人叫好女人抓狂”的局面。一方坚持:“我们男方买的房子就应该归我们,就得好好纠正眼下普遍让男方出钱买房的风气”;一方据理力争:“我们女人真悲剧,帮着还了房贷,这房子还是没我的份,这不是婚姻法,是‘拆婚法’”;围观者感叹:“这是逼得夫妻双方从婚前就开始斤斤较想着千万别让对方占着点便宜啊……”
参与我们此次调查的839人中,有逾六成以上522人则肯定了这一新规,认为这是在保护男方父母的血汗钱,233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对未出首付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女方很不公平,余下的84人则是强烈抗议,在他们看来,婚姻法的出发点就应该是保护婚姻关系中弱势的女性。
新婚姻法将督促女性更自强
新婚姻法一出,很多人尤其是女性情感上接受不了,更有部分女性对婚姻的未来产生怀疑和恐惧。
参与调查的839人中,有146人认为这项新归有利于律师办案法官判案,恰恰不利于维护家庭和谐,尤其不利于维护家庭弱势妇女的地位和权利,“老公变房东,这太恐怖了”;216人则认为婚姻是很美好很纯洁的,幸福的婚姻不是财产能保证的,一定是情感来保证的,相爱的人的心才是最好的房子,一座房子不应该威胁到对婚姻的信心;另外的477人则认为女性本该自强自立,不能仅仅依靠婚姻,更不能把未来托付于婚姻,这与房子无关,同时他们相信新婚姻法会促使女性更独立,不再指望从婚姻中谋利。(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