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成品油价格调整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12月22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10元和30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3元和0.26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问: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答:这次成品油价格仍然是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进行调整的。10月26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震荡上扬。特别是进入12月以后,受主要经济体经济回升以及寒冷天气带动取暖油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走高。12月20日,美国西德克萨斯原油(WTI)和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分别涨至每桶88.81美元和92.74美元,达到2008年10月初以来的最高水平。截止目前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已超过4%,按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应适当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
但是,综合考虑当前物价形势以及成品油市场供应状况,国家适当推迟了提价时间、控制了提价幅度。
问:在当前国内价格总水平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国家坚持按成品油价格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主要基于什么考虑?答: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国内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仍然坚持按现行价格机制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是从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角度作出的选择,目的是坚持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调动企业生产和进口积极性,保障国内市场供应,同时抑制不合理消费,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
2009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3%。2010年国内石油消费继续快速增长,1-10月份国内成品油表观消费量累计达到1.9亿吨左右,同比增长10.6%;进口原油1.98亿吨,同比增长20%。预计今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将接近55%,石油安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和引导作用,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是现实、必然的选择。及时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石油需求。理顺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会对下游用油行业产生一定影响,但长远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问:油价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缓解对下游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答:2006年3月实施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国家建立了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等四个配套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下游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影响。
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国家将按照既定的补贴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给予补贴,对出租车行业给予临时补贴。考虑到近年来柴油提价对种粮成本影响,明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水平,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调整和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同时,为控制调价连锁反应,这次成品油调价后,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铁路客货运价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均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将综合采取增加补贴、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从严控制公路客运价格调整,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要求,在企业消化一部分成品油调价影响的基础上,适当疏导成本增支因素。
问: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是否会推升价格总水平?答:11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后,各地区、各部门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安定民生、加强监管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重点治理,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成品油是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调整主要是会对社会预期产生一定影响,对价格总水平直接影响十分有限。据匡算,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直接影响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升约0.07个百分点。为减缓调价影响,我们已经做了相应部署,在继续落实好国务院所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同时,严格控制调价的连锁反应,并做好相关群体和行业的补贴工作。
问: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答:有关部门明确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做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市场供应。并要求所有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价销售。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规定价格政策,以及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搭车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