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公共场所突发事件被分为四个级别、重大交通事故后须成立安置小组专门接待遇难者家属、报警服务台24小时待命随时应对投毒案件……昨天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青岛市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应急除治预案》、《青岛市地震应急预案》等十个预案。
记者了解到,《青岛市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娱乐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大型商场(超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会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和其他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分别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据《青岛市处置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销、储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实行预警制度。在应急保障方面,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要确保值班电话和传真24小时有人值守。要求建立处置重特大爆炸事故专家库,专业队伍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
《青岛市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中表示,现场成立应急处置小组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各项处置工作。安置小组由市民政局负责,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并临时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的转移、救护工作。(记者 王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