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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元买长毛榴莲 乐天玛特怪顾客没看仔细(图)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0-12-07 06:33:12 字号:TT

    12月4日下午5点,张女士从崂山区乐天玛特花130.26元买了一个榴莲,回家准备吃时,发现榴莲的果皮和果肉上长毛了。张女士于当晚6点来到乐天玛特要求赔偿。超市工作人员认为,超市是自选超市,消费者有能力分辨产品好坏 。超市会定期检查产品的质量,但不能保证产品百分之百是好的,超市也有责任,但消费者退一赔十的要求是不能答应的。最后,双方协商后超市退一赔三。而张女士认为,榴莲身上全是刺,不可能仔细查看,如果产品有问题,超市就不应该拿到货架上销售。

    榴莲长毛超市怪顾客

    “那天下午5点左右,我从乐天玛特超市花130.26元买了一个大榴莲,回家准备吃的时候,发现果皮上长毛了,我仔细一看,果肉上有的地方也长毛了。”12月5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晚上6点左右,我来到超市服务中心,要求赔偿。超市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不好,还表示我应该看好了再买,榴莲长毛属于正常现象,工作人员说话非常伤人。”

    12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张女士,她正在崂山区工商分局处理此事。记者赶到超市服务中心,见到张女士,柜台上放着榴莲,记者看到,榴莲开口处的果皮已经大面积长毛 ,一些部位的果肉也发白长毛了。张女士表示,第一次来的时候,超市只表示退货,认为超市是自选超市,消费者有能力辨别产品质量,出现这种情况是消费者自己的问题。张女士告诉记者:“榴莲果皮上全是刺,我们怎么能仔细检查?超市如果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就不应该摆在货架上销售。”

    张女士的朋友马先生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他们可以向超市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张女士要求超市退一赔十。

    最后超市退一赔三

    6日上午,乐天玛特的李经理跟张女士协商,超市坚决不同意退一赔十,最后双方达成协商超市退一赔三。

    李经理告诉记者:“我们超市是自选超市,消费者完全有能力辨别产品好坏。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是不可能的,因为榴莲属于农副产品,不属于生产出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农副产品是除外的,不可能退一赔十。”他表示,榴莲长毛是正常现象,一般情况下放在恒温环境中保存会好点,但只要有一点温度,就会长毛。如果消费者在选的时候没有注意到,超市可以给消费者退货。

    关于水果的质量检查问题,李经理表示,超市都会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查,但产品非常多,不可能保证百分之百都是好的,出现这种事情是难免的,超市也有责任。他告诉记者:“对于超市打折的产品,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不能买了之后发现问题都过来找超市。”李经理表示,张女士第一次来的时候,超市就提出过退款,但是消费者始终咬住退一赔十不放,我们也没有办法。

    工商局:最好协商解决

    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崂山区工商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榴莲属于农副产品,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而生产出来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要求退一赔十没有问题。但关于农副产品的赔偿,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出具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随后工商局才有可能按照农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进行执法,赔偿具体金额没有明确规定。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消费纠纷,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各区市的消协投诉。但农副产品需要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程序比较复杂,通常建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问题,最后达成一致。(记者 李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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