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12月正式通车的青银高速青岛段截止到今年11月30日收费整10年,昨日记者从市高速公路管理处获悉,市高管处于近日接到了由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 《关于济南至聊城等5段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鲁价费发【2010】213号)。根据通知规定,青银(青岛至即墨段)高速公路收费时间自2010年11月30日延长至2015年11月30日。据了解,收费标准不变,依然是车型无论大小均按通行费10元/车次收取。
青银取消收费“爽约”
据了解,青银高速青岛段自从2000年12月通车后,由省物价、财政、交通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为15元/车次(小车),暂定的收费期限为10年,即收费截止到2010年11月30日。期间,随着青岛社会经济的发展,南北交通的压力日渐突出,为了分流市区其他交通主干道的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从2006年开始,在青岛市人代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建议降低或取消青银高速青岛段的通车费。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省物价局、财政厅和交通厅联合作出通行费调整通知,于2008年9月3日6时起,青银高速青岛段各收费站之间车辆通行费不分车型,均下调为10元/车次。降价后,青银高速上的车辆明显增多。
通行费降价后,市民一直期盼青银高速青岛段到今年11月30日后能取消收费。
5年收费或有7亿元
青银高速青岛段延长收费已成定局,延长的5年收费期限,将能收取多少通车费?据了解,在2008年青银高速青岛段降低收费后,高速公路的车流量从原来的1.7万辆,增加到3万辆左右。今年7月份,记者到青银高速高新区收费站探访了解到,青岛高速的车流量日均已经达到4万辆。如果以每车收取10元通行费的话,青银高速青岛段每天的通行费达到40万元,一年365天收费约1.46亿元,5年收费或有7亿元之多。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山东省高速收费系统全省联网,山东省财政厅通过收费系统对全省的高速公路收费进行统一统筹划账。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支配,以青岛辖区内高速公路为例,青岛市高管处管理的收费站,只能按照省级物价、财政、交通部门的通知要求征收,而无权支配征收上来的通行费。全省的高速通行费,由省级财政统一按照高速公路各区段的投资主体、产权归属,划账至各地政府财政或经营单位,比如山东高速集团等。
环胶州湾高速暂定收到明年
除了关注青银高速的收费情况外,环胶州湾高速收费情况也是市民关心的出行问题。环胶州湾公路是国家交通部规划的国道公路干线,该工程于1995年12月28日竣工通车。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在此前的政务网谈中,曾表示胶州湾、疏港、同三(青岛段)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统一暂定到2011年8月31日。明年是否如期取消收费,目前还不能确定。 (记者 刘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