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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零时起青岛出租车调价

来源:青岛新闻网 青岛早报-- 2010-11-28 06:24:06 字号:TT

从11月28日起,青岛市出租车执行新运价方案

    青岛新闻网11月28日讯 5个月的等待,难阻出租车运价上调的步伐。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决定对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普通车、豪华车起步费均涨2元,每公里运价上调0.2元。调价从11月28日零时起实施,12月15日前完成全市出租车计价器程序更新。在调整期内,新旧两种运价同期并存。

    青岛出租车运价全线上调

    根据新的运价方案,标准型(原普通型、标准型现统称标准型)客运出租汽车基价公里维持3公里不变,起步费由现行7元调整为9元,豪华车起步费由现行10元调整为12元。调价同时取消现行每客运车次加收的l元燃油附加费。

    同时,标准型客运出租汽车由现行1.20元/车公里调整为1.40元/车公里;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由现行1.70元/车公里调整为1.90元/车公里。标准型、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以行驶500米为计算单位,按行驶里程计价收费。

    另外,新运价方案对等候、低速运行计费办法以及计日包车收费也进行了调整。标准型、豪华型客运出租汽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出租车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时,开始计时收费,累计计时首个5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含空驶费、夜间收费,下同),不满5分钟不收费。累计计时超过首个5分钟部分,每满3分钟收取一车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

     过渡期内两种运价并存

    据了解,本次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政策调整从11月28日零时起实施,12月15日前分批完成运营车辆的计价器程序更新工作。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次运价调整,市区约有1万余辆出租车计价器要进行调整,由于技术原因,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调整到位,需要一段过渡期。

    在过渡期内,调整前后的两种运价并存。即已完成计价器程序更新的车辆,按新的运价规定执行;待程序更新的车辆,按原运价规定执行。对计价器不能正常使用或不使用计价器,以及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车费。

    计日包车收费双方协商决定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租用方要求提供包车服务时,每日运行时间为8小时(不含出租车驾驶员用餐、休息时间),可按计日包车计收运费,起止时间从出租车开至约定载客地点起至完成任务时止。客运出租汽车包车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与租用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协议,出具的收费发票金额应与协商的收费一致。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的要求,新运价方案完善了现行客运出租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办法(以下简称油运价格联动办法)。

    新的油运价格联动办法内容为:以93#汽油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省物价局公布的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价格,当油价上涨为每升7.07元(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区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若油价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稳定1个月以上,则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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