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十项意见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其中要求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幼儿园乱收费。
优质公办园
鼓励办分园
意见要求,各地应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幼儿园收费
明年出管理办法
意见称,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时,要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意见特别指出,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应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意见强调,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