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了“分赃会”
员工大肆敛财,领导则“坐地分赃”。据办案人员透露,在耒阳市“矿征办”各下属站点流行着一个“潜规则”,即每次非法所得都会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百分之七十由站内员工私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送给“矿征办”领导。在收受下属站点的“进贡”之后,“矿征办”领导对下属站点的贪腐行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耒阳市“矿征办”领导采取“集体决策”方式,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捞取巨额奖金。据检察机关证实,自2005年至2009年,耒阳市“矿征办”在主任罗煦龙主持下,班子成员集体参与讨论决策,采取虚报超收数额套取“超产奖”、伪造部分站点发放“奖金”名册、截流部分站点“奖金”等方式,套取资金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发放“奖金”,先后贪污公款57万多元。
“在耒阳市‘矿征办’,所谓的班子成员,不如说是‘分赃会’成员更确切。”赵奇说,“从调查的情况看,耒阳市‘矿征办’领导班子每次私分公款都是采取集体决策的形式,从主任、副主任到部分中层干部,按照职级不同,领取‘奖金’额度也不同。”
另据查明,自2004年5月至2009年10月期间,罗煦龙还利用为下属转正、提拔、调动之机,伙同妻子匡秀凤收受贿赂共计45.8万元。此外,罗煦龙还有180多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这帮蛀虫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导致国家应征税费收入大量流失。据了解,在罗煦龙等人被查处之后,耒阳市在煤炭产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矿产品税费征收增长150万吨位。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间,耒阳市煤炭税费收入猛增1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