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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暖气却拖欠供热费 63名市民被供热公司起诉

来源:青岛晚报-- 2010-11-20 14:56:16 字号:TT

    天气渐冷,供热成为市民最为关注的民生事。对温度不满意,房客“逃费”闪人,房屋无人居住……昨日记者从市北法院获悉,63名市民因拖欠一家公司的供热费成被告,供热费加起来在18万元左右,他们欠费的原因各有不同。目前,经过法院调解,供热公司已收回90%的费用。另据了解,今年以来市北法院受理了132件欠缴供热费案,与往年相比有所下降。

    供热费纠纷上法庭

    “这些案件都是上一个供热季结束后,同一家供热公司起诉的,共涉及63名居民,其中50多起案件是我审理的。”市北法院民二庭法官邹岩介绍说。

    居民欠交供热费的情形有多种,有的是因为供热温度不达标,心中产生不满,而不愿意缴纳供热费;有的因为业主将房屋出租,按照约定房客应缴纳供热费用,到了交钱的时候,房客却“玩失踪”;还有的户主是外地人,在青岛买房做投资,却并不在青岛居住,长期找不到人。

    市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吕宝琳介绍,今年以来,市北法院已经受理了132件欠缴供热费的案件。而去年全年,这类案件的数量为210件。 “与去年相比,同类案件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很多。 ”吕宝琳分析,一方面在往年的诉讼中,法官化解了不少市民心中的疙瘩,此后他们都能自觉缴费。另一方面,从案件的数量上,也客观反映出供热公司的服务质量在逐步提高。

    多数达成调解协议

    邹岩告诉记者,这些被起诉的市民大都住在老小区,比如镇江路、台湛路、金坛路等,基本都是欠缴去年和前年的供热费。其中,也有市民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一毛不拔”,被告上法庭。

    “如果常年欠缴成为被告,市民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她说,法院宣判后,市民不但要如数交上拖欠的供热费,还要按规定交纳一定的利息。

    经过法院调解,目前绝大多数市民与供热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还有不少市民主动缴费。除6件判决结案以外,其余57件均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达到90%。

    九成欠款已经收回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这批案件的原告——青岛亨通达实业有限公司。 “目前有1万多户居民在我们的供热服务范围内。”公司清欠办主任王安国表示,每年的供热季结束后,公司都将按照惯例,统计拒交供热费的居民。刚开始,公司会和居民沟通,尽量达成协议。如果对方始终拒绝交钱,将被公司起诉。 “其实,在我们的客户中,欠缴供热费成为被告的人只占很小的比例。 ”王安国透露,今年起诉的63名居民,欠费数额加起来在18万左右。目前,经过法院调解,90%的欠费已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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