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半岛网闻 > 正文

市民买房遭遇影子公司 交20万订金只退回12万

来源:QTV-今日-- 2010-11-19 14:03:36 字号:TT

    买房订金20万 反悔只退12万 开发商:房源没有对外销售

    来看一起房产纠纷。去年10月,姜女士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售楼信息,说在市北区有一处期房要卖,之后在中介的带领下姜女士看了房子并交了20万元的订金。但后来,中介要求追加订金到45万,姜女士无法接受想退钱,可一年过去了,姜女士到现在还有八万元订金一直没有拿到。

    【正文】

    姜女士去年10月看好的房子是位于临清路的文化商苑项目,是一处期房。当时她在中介的带领下,与一名自称是开发商的人商定好了一套18层楼的房子,并交了20万元的订金。但后来,对方声称由于房价上涨了,订金还要继续交。

    【同期声】

    姜女士 市民 (再交钱,说要交到45万,我说订金还要交这么多吗?他说谁交到45万房子就给谁,如果别人先交到45万房子就是别人的。)

    【正文】

    姜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要求退款。但此时姜女士才意识到,由于当初交钱时没有签订认购合同,她手里只有一份收据,收据上盖有“青岛立山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章,这家公司其实并不是文化商苑项目的开发商。

    【同期声】

    姜女士 市民 (后来我才知道,我一直没见到这个开发商,我见到的只是营销公司。我当时质疑这个章,我说不是富美开发商吗?他说我们是富美的子公司)

    【正文】

    几经周折,这家立山公司退还给了姜女士12万元,剩下的8万元由一名叫唐彦的人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承诺2010年4月3号将钱还给姜女士,但至今她也没见到唐彦。当着记者的面,姜女士再次拨通了立山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同期声】

    声音来源 立山公司负责人 (我再催催他,谁 唐主任嘛,他怎么说,他说等下周回到办公室再给答复。原来我在的是个暂时的地方,我现在没地方办公,我在即墨,暂时也有个地方吧。我没地方地点)

    【正文】

    找不到立山公司,姜女士于是来到位于辽宁路71号的富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这是姜女士一年多来第一次找开发商。但开发商表示,立山公司根本就不是他们的子公司。

    【同期声】

    谭经理 文化商苑项目经理 (咱们这几十万的钱,也不管对方是不是真正的开发商,销售者,就这么把钱给人家了,就这么写个字)

    【正文】

    记者了解到,文化商苑属于两改项目,并没有对外公开销售,也没有委托任何销售公司代理销售。目前中介市场出现的文化商苑的房源,大多是回迁户私自售卖或者根本就是假信息。

    【同期声】

    谭经理 文化商苑项目经理 (他们回迁户在这卖房子,结果中介可能一女二嫁,卖给这个又卖给那个了,最后全打着我们开发商的名字,名义上代理我们公司做,但最后你跟他要手续,什么也没有,他和我们公司没签订任何东西。(就这个立山公司)我就没听说过立山公司。)

    【正文】

    谭经理说,这家立山公司手里可能掌握了这批回迁户的一些房源,然后通过中介对外发布销售。姜女士说,她是在中介员工的带领下看的房,但中介表示,他们就没收取中介费,带姜女士看房的并不是中介的员工。那么,中介是从哪里得到文化商苑的房源信息呢?

    【同期声】

    房产中介员工 (有些房主来报的,有些是开发商来报的。(你说这个房源是房主来报的,然后是业务员带着姜女士去看房了,是吗?)那肯定了)

    【正文】

    如今姜女士手里只有一张还款承诺书和一张由立山公司盖章的收据,开发商表示,他们会帮助姜女士查找到底是不是回迁户在从中私自卖房,并建议姜女士向派出所报案,通过法律手段找回自己的八万块钱。

    本台报道。

    【导语】

    如今,姜女士后悔莫及,买房时她不仅没有了解房源信息,没有与中介签订看房协议,交定金的时候也没有签订认购合同,汇款的时候甚至连汇款凭证也没有留下,这都是太轻信他人犯下了错。记者了解到,现在网上和中介确实有一些回迁户在私下卖房,他们采取的方法是,买房人先交上几十万元不等的订金,然后找开发商把拆迁户的名字过户到买房人的名下,但这种方式属于违规行为。采访中文化商苑项目经理也表示,对回迁户的这种违规要求他们都予以了回绝,也提醒市民遇到有人兜售回迁房时一定要当心。

更多
-

-

相关阅读青岛新闻

我要评论 提取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青岛新闻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