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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楼盘违规曝光 商品房涨价须提前申请(图)

来源:-- 2010-11-15 05:31:02 字号:TT

 

 
枣山家园部分项目效果图

    青岛新闻网11月15日讯 日前,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对阳光泰鼎大厦、塞纳名爵和天怡景园等48个项目进行了公开违规曝光。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我市对2006年1月1日以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在“青岛网上房地产”公示的233个在售商品住宅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示不规范、无证售房等。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对违规的48个项目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阳光泰鼎大厦”“天怡景园”“枣山家园”等项目拒不整改遭曝光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昨天召开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情况及相关政策的通报会上获悉,从前期检查情况来看,市区大部分开发企业能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做到网上信息透明,售房现场证件、信息公示规范。但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开发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违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示不规范、无证售房等。

    下达限期整改的48家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已按规定整改完毕,目前尚有青岛阳光海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泰鼎大厦”项目信息公示不规范,拒不整改;青岛新纪元置业有限公司“唐街映像”和青岛明宇置业广场有限公司“塞纳名爵”2个项目无证预售,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已予以行政处罚。

    青岛住宅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怡景园”C区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用于重点工程安置,但该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房屋,并收取购房款,其经营行为涉嫌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

    青岛德林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枣山家园”项目,签订预售合同后以强制安装太阳能方式擅自加价,且原定于今年9月30日交付使用,但拖延至今未交房,严重侵害了购房者合法权益,市相关部门正在严肃查处。

    开发商捂盘严重 人为制造房源紧张 举报电话 82661850

    通过检查,市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但近期在检查中又发现少数开发企业存在已认购房源长期不转签正式合同,以收取意向金、排队选房、购房打折优惠或以招募购房意向客户并指定银行开具个人帐户等形式变相无证预售,人为制造房源紧张,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及时开盘销售等问题。”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对此,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已对违规开发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下步将视整改情况做进一步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将暂停其网签资格,并予以新闻曝光。

    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采取群众举报(电话:82661850)、现场巡查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实时监测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望各开发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积极配合市场检查,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交易市场秩序。

    青岛响应国务院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通知要求 从今年4月份开始全面检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家住建部、国土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要求,市国体资源房屋管理局自今年4月份开始,对市区2006年1月1日以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在“青岛网上房地产”公示的233个在售商品住宅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

    青岛出台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管3个规范性文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制定了《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备案管理暂行规定》、《青岛市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下发,标志着我市对规范商品房交易市场秩序打出组合拳。

    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规范项目建设、销售等内容

    《青岛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刚性要求开发企业预售方案须明确项目建设、销售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市场实际,并对预售方案中申报价格、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自留房源比例、销售代理机构备案等作出了明确要求,并特别规定“预售方案申报价格需调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重新申报备案。预售方案申报价格调整未予备案前,准售房源仍按原申报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停止销售”。

    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开管理 规范开发企业信息公示行为

    《青岛市商品房预(销)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规范开发企业信息公示行为,强制性规定开发企业一是在售房现场设立统一的证件、文件和房屋信息公示栏;二是在售房现场设立信息查询处,为购房者提供楼盘相关信息查询服务;三是要求售房现场须与“网上房地产”公示信息保持一致等,保障购房者知情权,改变长期以来购房者在市场信息方面的弱势地位。

    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商品房预告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界定了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相关情形,并对撤销审核、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虚假合同而后又申请撤销备案变相捂盘、炒作、套取贷款等或明知购房人投机炒房、与购房人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撤销、注销登记的,房屋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防止变相捂盘、炒作、投机性购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昨天的通报会上,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说,商品房销售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尤其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更是市场运行态势的晴雨表。为切实维护群众切实利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对变相预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决不姑息手软。

    希望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珍惜房地产市场的当前局面,守法、守约、守信,在追求经济利益和担负社会责任方面寻求平衡,与政府部门共同努力,维护和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实习生 赵维娜)

    回顾青岛房地产市场近2年楼市调控政策

    2009年,房地产市场逐渐迈出低迷状态,积攒已久的刚性需求开始释放,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交易量稳中有升、交易价格变化平缓的良性状态,市场回暖迹象明显。进入2010年,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迹象,集中表现为房价上涨幅度较大。面对这种形势,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

    今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强调落实地方政府的执行责任,释放了政府全面深化房地产调控、打击投资投机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信号,要求“ 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月17日,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将住房问题上升到社会稳定的高度,从考核问责、差别化信贷政策、住房用地供给、保障房建设、市场监管、地方政府的贯彻落实等各个层面,制定了被称为“力度空前”的调控政策,明确提出“ 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4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强房地产销售代理和房地产经纪监管”,“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严格预售商品住房退房管理。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更为严格、更为具体的调控措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0]12号),就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加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确立了市场监管协作机制:“达到预售许可条件未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规定时间和场所未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价格,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捂盘惜售的,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物价、金融等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暂停其商品房网上签约,暂停发放其相关项目贷款,暂停其参与土地或项目招拍挂的资格以及与其相关项目的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直至取消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在一系列强有力调控措施的综合作用下,市场经历了三个月左右观望后,三季度回升明显,但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再度出现房价上涨、供应紧张等情况。为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9月30日,国家住建部、国土部、监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通知》(建房[2010]155号),再次突出强调考核问责、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要求“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10月12日,国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要求严格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管理、加强对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设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查处力度,“开展商品住房销售现场的日常巡查和实地检查,在商品住房预售环节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约行为”。两个文件密集出台,标志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一年之内的连续强力调控,显示了国家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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