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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价持续上涨 多地推出政策发放物价补贴

来源:新华网-- 2010-11-14 07:42:57 字号:TT

    核心提示:10月CPI上涨4.4%创年内新高,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1%。应对物价上涨各地推出困难补贴机制。其中江苏省把“年”改为“季度”。只要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就会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另外浙江、海南等地也出台相应政策。

    新华网北京11月13日电 “买一扇排骨花了40多元,比上半年明显贵了。”家住北京市西城区椿树园小区的张大爷告诉记者,早上经常去买的阳光早餐最近也提价了,烧饼夹鸡蛋由以前的1.5元涨到现在的2元。

    不仅是猪肉价格,菜价、粮食和食用油等食品的价格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数据,10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4%,涨幅比9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创下25个月来新高。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1%。

    在北京市惜薪司菜市场,退休职工梁阿姨告诉记者,现在10元钱只能买到2个苹果,一天吃一个苹果,一个月仅苹果这项开支就达150元,更不用包括其他水果蔬菜开支。“过日子可能更要精打细算,比如我会晚上超市快关门时去购物,很多东西都会降价促销”。

    据悉,10月份,北京市CPI同比上涨3.4%,涨幅比9月份提高0.8个百分点。北京市统计部门日前还首次公布了低收入层CPI。

    10月,北京低收入层CPI上涨5.6%,涨幅比9月高1.7个百分点,也高于全市CPI涨幅2.2个百分点。从环比看,10月低收入层CPI上涨1.9%,高于全市整体水平0.8个百分点。

    尤其对中低收入阶层而言,以食品价格为代表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则会直接增加生活成本。有专家建议,“涨”声之中为了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受“伤”,应建立物价上涨与困难补贴联动制度。

    据了解,江苏省2005年开始实行物价补贴制度,以前按“年”启动。为让老百姓更及时地拿到补贴,江苏省把“年”改为“季度”。只要CPI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就会按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区面向低收入群体的三季度物价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21732名困难群众领到物价补贴407.18万元。

    2008年7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物价补贴的“两个联动机制”,即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企业退休人员价格浮动补贴办法。这两个补贴机制将价格总水平涨幅与物价补贴相联动,使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幅赶上了CPI的涨幅。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日前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近期大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建议对低收入群体予以适当的补贴。包括城乡低收入群体、在校家庭贫困学生,通过财政的渠道进行适当的补贴,使他们生活不因为物价上涨而降低。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还没有严重到马上采取直接补贴的时候。如果今后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可以考虑给特困家庭和居民发放物价补贴。”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说。

    据了解,为应对此番物价上涨,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陆续开始行动,采取措施。专家指出,调控物价在加大生产、保障供应、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从调控货币入手,从根本上解决物价上涨过快问题。

    苏海南表示,目前,政府应该及时调配基本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的充足供应,平抑物价。今年各地普遍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政府应监督这些标准的贯彻和落实。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晋斌说:“希望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保、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才是治本之策。毕竟,合理的收入水平和完善的社保体系,才能增强居民抵抗通胀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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