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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9岁女童被卖商洛当媳妇 写字露身份(图)

来源:浙江在线-- 2010-11-01 14:45:06 字号:TT

目前女孩已被民警解救

    越南9岁女童被卖到商洛当媳妇

    她自称在地里干活时被人骗走

    为确认她是哪里人,警方让她一一辨认56个民族的服饰,最后把她写的字发给云南一边防大队,才知是越南文字。

    今年元旦过后,商洛35岁村民邓智权买回来一个媳妇。村里人挺好奇,怎么这个媳妇这么小?只有八九岁的样子?10月30日,当地警方将这对“夫妻”带回审问。“大丈夫”终于交代自己买的是一个9岁越南女童。

    村民奇怪

    他家娶了个新媳妇咋看像个娃

    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永丰村三组的35岁邓智权至今还没有成家,这对70岁的父亲邓好明来说是一块心病。

    2010年1月的一个逢集日,邓智权在集上碰上了麻池河乡的一个熟人陈向东,问能否帮忙介绍个媳妇。陈便答应可以帮忙试试。于是他拨通了云南省马关县都龙镇的亲戚徐世荣电话,对方爽快答应下来。最后,双方以32000元价格谈定,条件是必须是18岁以上女孩。次日,邓智权以1000元辛苦补助让陈向东带路,乘火车到了昆明。

    在云南徐世荣家,邓智权等了十天,有些着急。一天,由三男两女带来一个小女孩王小芳。徐世荣说,年纪大的女人是小芳的姨婆,年纪轻的一男一女,是小芳的姐姐姐夫,那两个年纪稍大一些的男人陶志发、陶志福,是金厂镇草果湾村小芳的介绍人。邓智权说,他一看,这哪成?明明要的是18岁以上的大姑娘竟然弄了一个小孩来,于是打电话给父亲邓好明让他拿主意。最终,邓智权将小芳带回了家。

    回家次日,邓智权置办了几桌酒席,通知亲戚好友参加“婚礼”。大家也都奇怪,这“媳妇”莫非有啥问题,咋个子这么低,面相和举动咋看都是小孩。邓智权解释说,是属猪的,1995年出生,现在15岁了,云南少数民族,家境贫困不长个。

她自称在地里干活时被人骗走

    记者直击

    警方闻讯紧急解救被拐卖女童

    10月30日中午,邓智权和父亲一起在场上打黄豆。不久,那个幼小的身影王小芳出现了。顿时,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杨斜派出所所长袁亚龙的电话响起。“所长,那女孩在呢!”两辆民用面包车悄然进入村庄。见邓智权在家,袁亚龙一挥手,同行的市局刑警支队民警徐尚志,分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李永康、教导员李渊、民警李东,杨斜派出所民警李新灵等迅速进入,将其控制。这时,从灶屋里跑出来一个身高约1.3米的小女孩,操着商州话问“做啥呢?”

    “孩子,别怕,我们是民警叔叔来解救你的。”邓智权见状说:“她是我的媳妇,叫王小芳,不是拐骗来的,是我用32000块钱从云南买来的。”教导员李渊问:“是你媳妇,有多大了?”“16岁了,云南人,少数民族,家庭条件差,不长个。”李渊继续问:“有啥证据,把身份证拿出来核对一下。”

    “身份证没有,我们有婚事见证书作证。”邓智权的父亲也说:“这娃,是儿子年前在云南打工时,经人介绍、父母同意,才领回来的。”此时,王小芳站在几个人中间,就像一个布娃娃,眼睛转来转去。

    当得知要去派出所说明情况时,小芳回到房间,“嘭”的一声关了房门,“你们等一下啊,我要换一下衣服。”

    一会儿,小芳开了房门,一件红色的外衣穿在身上。可是,到底是穿床前的这双童鞋还是高跟皮鞋,她犹豫了一下后穿上了高跟皮鞋走出了家门。

    荒唐协议

    持有买卖收据,男方称婚姻合法

    “这就是我们的婚事见证书,还有买媳妇的收据,你看双方都同意呢!”邓智权被带走时,专门从柜子里翻出了三张纸,两张是“男女双方婚事见证书”,一张是“收条”。收条上写有:我陈向东代理收到邓智权交给女方父母亲和女方男方双方介绍费全部共计32000元。代理收款人陈向东、证明人徐世荣,均签名按有手印。

    在“男女双方婚事见证书”上,则有男女双方以及双方介绍人、见证人的名字和手印。可是,在这份“协议”的开头,则只有男方邓智权的家庭住址和姓名,而没有女方(小芳)的住址和姓名,是空白。协议共分为六条,一、二为男女方声明;三、四为男女方介绍人声明。时间为2010年元月。

    男方介绍人为: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斜镇陈向东。女方介绍人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金厂镇草果湾村陶志发、陶志福。见证书写人为:马关县都龙镇都龙村徐世荣。

    邓智权的声明说:本人来云南马关金厂,找到介绍人帮介绍女方成亲,是真诚的,自愿和女方恋爱,看中并爱上女方,无他人包办,自愿将女方带到家乡成亲作为妻子,善待妻子,过好生活,绝不以婚事拐骗女方,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小芳也声明说:我通过介绍人介绍了解并自愿嫁给男方,永远一起生活,本人是自愿的,并取得父母亲一致同意,我本人不会反悔,绝不以婚事诈骗男方钱财……本人请女方介绍人为我担保。

    该协议最后声明,这是双方今后婚事的见证依据,谁违反,谁付对方的经济损失。有了这份协议,邓智权一家认为,这就是合法的,不存在买卖的违法行为。

    警方查证

    56个民族,没有一个属于她

    “小芳到我家是媳妇,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大概三个月,因为太小,有时就随便她了。”邓智权在杨斜派出所第一次接受讯问时说。

    小芳说自己是云南人,哪个民族说不清楚,哪年生的也不清楚,好像属猪,家中有两个哥哥,三个姐姐,其中一个哥哥在西安打工,母亲意外死亡,父亲娶了后妈,她从小和婆婆生活在一起。这次卖给邓智权就是由婆婆经手的,钱也在婆婆手里,来时姐姐和姐夫也都来了,自己8岁才上学,上了3年就休学在家,临走时还有几十个同学来相送。

    邓智权在审讯中,始终说买小芳是经过她云南父母同意的。民警李东问他是否见过小芳父母?回答说从来没见过,包括小芳有多大也是听别人说的,并签名说敢对法律负责,没有说假话。

    “王小芳这个人在马关县都查遍了,只有三人,且都是大人。”民警李新灵说。

    眼看陷入困境,所长袁亚龙说,打开电脑,搜出我国56个民族的服装照片,让小芳确认是哪个民族的,如果是壮族和苗族的,就可以基本确定是文山州人。可看来看去,小芳均说不是。“那么,求助都龙镇派出所,让他们懂方言的来对话,好确认是哪里的。”“叽里咕噜”了半天,小芳改用商州方言说:“他说是我大(爸)呢!我咋听不懂说啥!”她地道的方言,引得众人大笑。

    小芳用手擦了擦流出的清鼻涕。

    很快,派出所电话再次响起。“喂,我们是马关县公安边防大队的,现在找来一个壮族和苗族的老乡,帮助你们一下。”小芳又“叽里咕噜”半天,两边都没有听懂说啥。

    多方辨认

    写母语露马脚,原来她是越南娃

    很快,室外已伸手不见五指。

    而小芳则坐到电脑旁边,和所长8岁的女儿一起看《灰太狼和喜羊羊》的动画片去了,并不时发出“哈哈”的笑声。

    “你看,到底是孩子呀!哪像十五六岁的娃?”中队长李永康说,这样吧,让小芳写出她知道的信息,然后缩小范围寻找。

    王小芳——小芳像画画一样写出了这三个字。“其他字我不会写,这三个字也是大(爸)教会的。”小芳说。“上过三年级,只会写这三个字,那你上的什么学呢?”民警问。“我会写其他的字,能写好多呢!”

    接着,小芳很熟练地写出了很多像拼音字母一样的字并读出声来,这是“我今年多大了”,“这是爸爸、妈妈”,这是“我想回家”。这到底是啥文字,难住了一屋子十几个人。

    “求助边防大队,把小芳写的文字拍下来,用QQ传过去辨认。”“这是越南文字!”看了传过去的文字,边防大队那边肯定地说。瞬间,把一屋子人都惊呆了,“小芳难道是越南人?”尽管,边防大队也看过小芳的照片,但不敢确认其是否为越南人。这时,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徐尚志,立即从网上找到越南文字、图片和语音播报,小芳一听就高兴起来。“这就是我们那里的,嘻嘻,这句话我也学过,是‘谢谢’的意思!”此时,还等在派出所院子里的邓智权,听到大家的欢呼声,他按捺不住了,承认说:“这娃就是越南娃,我刚才隐瞒了事实。”这时,已是当晚8时。

    因涉及涉外拐骗案,办案人员立即向商洛市公安局局长李淑娥汇报。不久也得到了省公安厅的指示,妥善保护好受害孩子,尽快破案。在第二次做讯问笔录时,邓智权交代,买时就知道小芳是越南人,而且“媳妇”买回来后一直同居生活,没有怀过孕。

    小芳也在这次做笔录中承认,刚才说了假话,都是别人教的,其实她来时只有9岁,现在才10岁,是自己在地里干活时,被别人哄骗用摩托车带走的。

    案情重大

    首次涉跨国案,警方成立专案组

    小芳是越南人!10月31日一早,商洛市公安局局长李淑娥立即赶到刑警队看望了小芳。经请示省公安厅,马上成立了专案小组,由公安商州分局局长常建荣任组长。

    10月31日中午,常建荣说,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智权涉嫌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刑拘。他们已抽调包括刑警支队在内的12名警察,分成两个小组,一个负责在商州辖区内摸排抓捕嫌疑人陈向东,另一组将赴云南,将小芳移送给马关县公安边防大队,同时请求协助抓捕云南的相关犯罪嫌疑人。

    据马关县公安边防大队参谋马良兵介绍,金厂镇地处中越边境线,与越南的河江省、老街省接壤,国境线长41公里,无天然屏障,陆路相通,有19个村寨与越南山水相连,边民往来频繁,给管理带来不便。

    另据金厂派出所马警官介绍,在该镇的中越边境,每周有一天是赶集日,边民只要办理边防证,便可以相互来往,难免有不法分子趁机偷渡。曾经也发生过越南人偷渡过来被卖作他人妻的,但没有像小芳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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