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山区检察院审查批捕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存在逃逸可能,被福山区检察院依法批捕。
10月12日,王某花700元购买了这辆摩托车,然后骑车从烟台往莱西行驶。当行驶至福山区回里镇老岚村一路口处时,路口西侧正停着一辆客车在上下乘客,路东侧站了四五个人,王某未躲让行人径直前行。这时,突然从大客车前面走出一个老太太,准备横过马路
经查,死者潘某年已六旬,事发当时正提着馒头过马路准备上山焚香祭母。
上一篇:15款召回车型烟台在售 刹车系统多存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