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清查“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0月24日,全省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103个,涉及金额3239.92万元。
从今年8月开始,我省采取自查为主、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在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我省印发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省级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事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和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将转入重点检查阶段。省纪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5家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已确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小金库”,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处理;对责任企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