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的郭某利用沿街村民急着建新房的心理,冒充建筑公司施工队实施承包建房的合同诈骗,收取5户村民49.5万元的预付款后,与情人驾车外出旅游,大肆挥霍。10月22日,记者从临朐警方获悉,郭某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7月26日,临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临朐县寺头镇孙家庄村村民王某等5人报案,称与他们签订建房合同的郭某已几天不见人,手机也一直关机,怀疑被骗了。接到报案后,根据王某等 立案后,办案民警调查得知,41岁的郭某家住临朐县寺头镇鹿皋村,一直不务正业,四处坑蒙拐骗,家人及亲属深受其害,妻子也愤然与其离婚。经查证,郭某使用的银行账户系其儿子所有,但其子也不知郭某去向。 为了尽快将郭某抓获归案,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民警对郭某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其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蹲点守候,但均无所获。在摸排中,民警调查得知,郭某与淄博市沂源县女子李某关系暧昧,而李某亦不知去向,民警怀疑两人已经外逃。针对此种情况,民警将郭某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 9月2日,专案组获取重要线索,称李某住处外停放一辆桑塔纳轿车,院内有一男一女出现。经侦大队民警迅速行动,于当日晚10时将两人控制,经查实,两人正是郭某与李某。 起初,郭某对合同诈骗一案仍百般抵赖,拒不交待,但对私自终止履行合同,将预付款全部提取后外逃一事又不能自圆其说,在民警强大的思想攻势和说服教育下,郭某最终供述了合同诈骗作案的全过程。 郭某交代,今年年初寺头镇开展小城镇建设,将临九路公路两边沿街房建设作为重点,鼓励孙家庄村民进行沿路开发建设。因沿街建房户数多、工程量大,施工队伍紧缺,导致部分工程无法正常施工。郭某见此情景,萌生了冒充包工头实施诈骗作案的念头。于是,他主动联系到孙家庄村开门市部的王某,称自己已挂靠在临朐县辛寨镇建筑公司,有资质,盖房质量好且价格便宜,如有建房需要,可以找他。正为找不到施工队而犯愁的王某信以为真,在没有核实郭某所言是否属实的情况下,便联系了自己的女婿等人与郭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承揽合同书。 为了诱骗更多的人继续上当,郭某从昌乐、临朐劳务市场上大量雇人,加快施工进度,并在施工时提高原材料质量,将原本合同规定使用的钢筋型号加粗,并将一部分砖墙换成了浇筑墙,这样建筑的楼房更加牢固耐用。见郭某建房“又快又好”,又有3户村民先后与郭某签订了建筑工程承揽合同书,五户共计支付预付款49.5万元。 在履行部分合同后(经地产公司评估价值为205927元),见时机成熟,郭某于7月18日将余款全部提取,买了一辆车,与情人李某到处旅游,将非法占有的28万多元钱全部挥霍。 目前,郭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周晓晴 贺超 张凤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