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收费通知给小区居民吃了定心丸。 “家里有82岁的老人,人一旦上了年纪,身体最怕冷,冬季不供暖,让老人该怎么过啊!”“两岁的小孩在家,冬季不供暖,天天开空调也不是个事,不能一天24小时持续供热”。今冬世纪花苑小区二期暂不收取供暖费,愁坏众住户。本报10月9日A10版曾以《二期供热配套费该缴吗?》为题报道过奎文区世纪花苑小区二期开发商与热力公司在供热问题上存纠纷,导致小区今冬供热成问 小区居民盼来供暖,今冬不会挨冻 10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奎文区世纪花苑小区,一进小区门口,在两侧的宣传栏内就看到一份《2010-2011年度冬季供暖收费通知》,收费中写明,根据市物价局下发的供暖价格,即居民热用户每平方米25.6元,非居民热用户每平方米34.32元,缴费时间10月19日至25日。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世纪花苑遇到了8号楼1单元的李先生,李先生正准备去缴费。“前段时间,小区内贴出通知说世纪花苑小区二期暂不收取供暖费。小区居民们都很纳闷,去年小区二期由热力公司供暖,今年为啥突然不供了呢。”李先生说,家里有82岁的老母亲,老人年纪大了,腿脚也不是很灵便,一般在家里待的时间多一些,若冬季不供暖,老人如何坐得住啊。要是天天开空调,老人又不舍得花太多电费,一旦冻感冒了,受罪不说,花钱还在后头呢。李先生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还好,10月19日,小区宣传栏上贴出通知,热力公司开始征收我们小区二期的供暖费。”居民们看到通知后,都很兴奋,纷纷奔走相告,“今冬我们可以享受集体供暖了。” 热力公司搁置争议,保障居民供暖 2001年,热力公司与世纪花苑小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供暖协议,约定由热力公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世纪花苑小区进行冬季供暖,开发商一次性向热力公司缴纳供热配套费(热力增容费)90万元。7年后,该小区产权面积7万多平方米的二期工程交付使用,开发商认为90万元供热配套费包括整个小区,因而未向热力公司申请开户。后经政府部门协调,去年热力公司垫资对小区二期供热,后热力公司以每平方米35元的价格向开发商索要供热配套费近250万元未果,将开发商诉至法院,目前奎文法院尚未判决。 市热力公司的葛经理表示,冬季供暖临近,热力公司作为全市一家国有大型热力公司,他们决定维护好政府形象,不为供热主管部门添堵,为了保障该小区居民今冬能够及时供暖,热力公司先搁置争议,全力保障小区居民的供暖。从10月19日开始,热力公司已开始对世纪花苑小区二期进行征收取暖费。 文/图本报记者张玉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