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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抛家弃子 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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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9 11:32:16 今日龙口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一名年逾六旬的男子被妻子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已将这起重婚案审理终结,被告人张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张某今年已经60多岁了,1978年与女子李某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1988年,女子郑某嫁到张某所住村内,不久与丈夫离婚,并结识了张某。自1993年,张某与郑某交往逐渐密切,最终发生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而郑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也改姓为张。

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张某与李某确为夫妻关系,而村里的多位居民也证实,张某与郑某长期同居确有其事。根据自诉人李某提供的证据,郑某的儿子在工作时填写了一份政治审查表,其中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一栏内所填写的父亲姓名正是张某。面对确凿的证据,张某和郑某当庭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与郑某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但二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理。最终,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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