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一名年逾六旬的男子被妻子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已将这起重婚案审理终结,被告人张某因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男子张某今年已经60多岁了,1978年与女子李某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子。1988年,女子郑某嫁到张某所住村内,不久与丈夫离婚,并结识了张某。自1993年,张某与郑某交往逐渐密切,最终发生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而郑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也改姓为张。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与郑某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但二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理。最终,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两年执行。 因涉及隐私,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