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知》,10月20日起,对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对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做出新调整。 新规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高到不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仍限定为不低于20%。贷款 新规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执行。正式执行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受理的贷款申请可继续办理;10月20日前与开发商签订售房合同未申请贷款的职工,截至2010年12月31日仍可按此次调整前的政策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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