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金都南苑小区的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到物业缴纳今冬供暖费时,物业要求她必须同时缴纳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她非常纳闷,自己一向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怎么又收垃圾处理费呢?对此,潍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按照省物价局下发的文件,由物业公司代环卫部门收取的。10月12日,记者又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中心城区的统一收费标准正在研究制订中。 >>> 物业收俺垃圾处理费 10月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接到赵女士的反映后来到潍城区金都南苑小区,看到每个单元门口都贴了一张通知:“需要供暖的业主请于10月5日之前到物业来交费,供暖费按照潍坊市统一价格(25.6元/平方米)。”落款单位为金都南苑物业。 住在该小区13号楼的赵女士告诉记者,10月5日,她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供暖费,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同时缴纳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7元,共需交84元。赵女士认为,她已经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了,物业不应该再另外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物业公司 替环卫代收并未强制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负责人于经理。 对于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于经理告诉记者,省物价局有个文件,对市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且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内。潍城区物价局接到该文件了,但目前还没有大面积施行,也还未召开听证会。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都物业只是代收,收上来的钱实际上是交给潍城区环卫处。对于这部分费用,也有些物业公司是自己承担。金都物业对于已购房但没有来居住的业主并不征收这项费用,对于已入住的业主也没有强制征收。当业主来交供暖费时,物业工作人员只是提醒对方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