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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暂不实行阶梯电价 每度仍交0.5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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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2 10:43:42 水母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居民用电将按照使用量分为三档。烟台是否也会随之做出调整?昨天,记者采访了烟台市电业部门、物价部门。

    电业部门:不满一千伏每度仍交0.5469元

    “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发改委要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一直执行原来的收费标准。”昨日上午,市电业部门工作人员这样答复。

    目前,烟台居

民用电按照居民用电电压的高低来计算用电量,主要分为两档。“不满一千伏的用户,每使用一度电为0.5469元;超过一千伏的用户,每度电的价格为0.4929元。”工作人员说。

    而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的答记者问中,按照居民用电量的递增分了三档。即第一档电价近期维持现行电价水平基本不变,并在3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价起步阶段提价10%左右,今后随其他行业电价的调整相应调整并略高于平均提价标准;第三档电价起步阶段每度电提高0.20元,今后按照略高于第二档调价标准的原则调整。

    物价部门:定价机制由省级以上机构出台

    阶梯电价如何制定?“我们还没有收到相关的调整文件。”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称。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此重要的调整方案,是由省级以上的相关部门制定,省级物价部门确定实施细则之后,市级物价部门才能执行这一规定。(YMG记者孙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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