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草专卖局于近日发放的3500张“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已基本覆盖了市区所有出售烟草的店面。(记者 沈道远 摄) 新修订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明确了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责任。然而,记者昨日走访却发现,《条例》的实施和“禁售牌”的发放,产生的效用并不明显,仍有个别业户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未成年人购买烟酒并没有遇到 “禁售牌”似乎成摆设 小商店嫌其碍事 10月10日、11日,记者实地查看了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北校区)、实验中学和古寨中学等学校周围10家出售烟酒的商家,发现其中9家都悬挂着“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禁售牌”,但有3家悬挂的位置并不明显。而未悬挂“禁售牌”的实验中学附近一家小超市工作人员说,“标志放在柜台太碍事”,但她表示会严格把关,不出售烟草给学生。 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市区统一悬挂的“禁售牌”,是他们于近期统一向商家免费发放的,共计3500张。按要求,商家应将其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市贸易办公室是禁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执法部门。据介绍,他们要求超市和商场自行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记者发现,市区部分小店难见相应标志踪影。对此,市贸易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悬挂禁售标志并无强制性规定,但商家必须履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产品的责任。 学生买烟无阻 商家称“执行难” 在走访过程中,所有经营者都明确表示,不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然而在记者却发现,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10月11日4时许,记者在市区文化中路会计学校站点遇到只有15岁的学生小王,他告诉记者,他自己不吸烟,但发现有个别同学吸烟。就在前几天,他还陪他的未成年同学在附近一家小商店买过烟,当时商店老板也没说什么,直接就卖了,也没要求看他们的身份证。他告诉记者,有的老板在买烟时会问一句,但他们说一句“帮父亲买的”就解决问题了。 对此,威海二中(北校区)附近一家商店的老板杨先生坦言,虽然并不是所有高中学生都已年满18周岁,但也不好让他们买烟时出示身份证。而且很多未成年人购买烟酒是帮家长“跑腿”,也不能不卖。当记者就此咨询实验中学和古寨中学附近两家商店时,得到的也是类似答复。 取证麻烦 两部门面临“执法难” 其实,在《条例》出台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问题做出规定,但市贸易办在近5年的时间里却没有开出一张罚单,也未接到相关举报,执法过程中存在“取证难”“不好操作”等难题。 市烟草办公室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相关规定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进行,少有对违规业主的查处。 面对新出台的《条例》,两部门负责人都表示,执法难问题依然存在,真正执行起来还有难度,但市民如发现商家违规行为,可在注意保存证据的基础上,通过5321224(威海市烟草专卖局);5231297(威海市贸易办公室)进行举报,他们将依法对相关业户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