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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电新规发布 烟台基本不受阶梯电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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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11:22:16 烟台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9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居民用电将按照使用量分为三档。“阶梯电价”对市民有多大影响?记者昨日调查得知,“阶梯电价”对我市多数市民影响不大,因为市民家庭每月用电一般不超过90度,在用电最低档之内。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昨天上午,记者在福山天府小区物业看到,许多居民前来交水电费,记者调查了10户

居民,有8户每月用电在90度以内。以每个家庭月用电量为90度计算,按照方案一,每月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按照第二方案,每月电费支出增加0.9元。这说明,即便实行“阶梯电价”,我市多数居民的电费仍保持基本稳定。

    我市目前的电价收费标准为:不满一千伏的用户,每使用一度电为0.5469元;超过一千伏的用户,每度电的价格为0.4929元。(记者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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