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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璜顶医院向社会征集院徽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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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15:48:12 烟台政务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医院品牌资产,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凝聚力和吸引力,烟台毓璜顶医院特面向社会征集院徽和院歌。

    一、征集要求:

    (一)院徽

    1、医院特征鲜明,明显区别于其他医疗机构标志;

    2、内涵丰富、简洁持重、便于识别和记忆、色彩搭配大方;

    3、可以是手工稿,也可以是电脑设计稿;

    4、

设计稿必须有图案作品和创意阐述两部分;须附文字说明,简述图案寓意。

    (二)院歌

    词:

    1、要体现医院发展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继往开来、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品质。

    2、要体现医院团结一心,救死扶伤,努力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要精美、流畅、和谐。

    4、应为作者的原创,未曾发表,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犯,并承担相关责任。

    曲:

    1、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精神风貌。

    2、富有感染力,能起到鼓舞斗志、催人奋进、凝聚人心的作用。

    3、易于独唱、合唱,热情、豪迈、真诚、欢快、中速为主。

    4、应为作者的原创,未曾发表,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犯,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版权约定

    (一)应征作品设计必须由应征者创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报名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

    (二)最后被我院采用的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均需授让我院,以供我院专用,并且不可撤消。我院拥有对该作品的注册、使用、印刷、复制,展览、出版、发布等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烟台毓璜顶医院。

    三、评审和奖励办法

    (一)院徽评审:医院将组织评审团对院徽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前,将邀请院外资深设计师统一制定评审条件及标准,在不体现供稿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

    初选:由院征集小组根据要求从应征作品中投票选出入选作品。

    复选:由院征集小组聘请的专家组对初选作品以投票方式选出入围作品。

    群众评选:将复选作品及其设计思想和说明公布于有关媒体,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评选。

    最终评选:院领导和专家组一起确定1件中标作品作为我院院徽。

    (二)院歌评审:在有关人员和院领导初审的基础上,组织2~3名音乐专业人员,对来稿进行评审、修订。

    (三)院徽和院歌一等奖各一名,每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各三名,每名奖励500元;三等奖若干,每名奖励200元。

    (四)所有作品中奖者税金自负。

    四、作品启用仪式

    2010年11月10日前后,医院对采用的院徽、院歌举行启用仪式。

    五、作品征集时间:

    2010年9月1日——2010年10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烟台毓璜顶医院党委办公室。(参与者可以邮寄征集稿件,邮寄请在信封上注明征集稿件字样。)

    邮编:264000

    联系人:刘世通

    咨询电话:0535-6255131、6691999-86405

    电子邮箱:shitongliu198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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