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再出“重拳”巩固区域污染综合整治成果 人民网潍坊9月30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为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条重点河流和六大片区空气污染问题,我市自今年4月中旬开展了环境执法“百日行动”。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六条重点污染河流已稳定达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六大片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为巩固“百日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和空气质量,市 按照《方案》规定,此次综合整治的范围在“六河六片区”和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治理责任书规定内容基础上,扩展到23条河流和16个片区。河流在原来的张僧河、北阳河、胶莱河、虞河、白浪河、桂河6条河流的基础上新增:丹河、红河、南阳河、浞河、夹沟河(丰产河)、堤河、大圩河、石沟河、围滩河、崔家河、弥河、汶河、浯河、渠河、潍河、百尺河、芦河17条河流;将原有6大片区细化分解为北部沿海的寿光市北部沿海、滨海区临港工业园、昌邑沿海经济发展区、潍坊市区北部的寒亭区片区、市区东南部、青州弘润石化、高密市区东北部和昌乐朱刘9个片区,新增安丘柠檬生化、诸城城西老工业、临朐燃气热力集团、峡山华昊焦化、奎文中心城区、潍城经济开发区、坊子新城区7个片区。 整治行动按照原“六河六片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继续认真执行《关于转发市环保局〈潍坊市环境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其他河流片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关于对全市23条重点河流27个控制断面限期治理达标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监控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的标准实施。整个整治活动将由市环保局有关人员牵头组成督查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督导。 整治行动实行通报制度,每半月通报一次。市政府将从今年10月起,对河流治污进展慢、水质改善不明显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约谈;年底前对考核达不到规定目标的流域片区所在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实施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 据介绍,为确保综合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采取“关、停、限、建、管”等综合措施,强化对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综合整治。 “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长期排污不达标和污染治理无望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停”:对未批先建或未按“三同时”要求验收的建设项目,治污设施不达标的污染源,流域内因城市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造成下游河流水质超标的废水污染源一律停产治理。 “限”:对因治污设施能力小而超标排放的企业,因下游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小而造成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河流流域内重点污染源要采取限产措施,减少排污总量,直至本企业或下游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建”:对因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力小和截污管网不完善而造成下游水质超标的河流,及时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和截污管网;对因污水处理厂技术等问题不稳定达标的,及时进行升级改造,直至下游河流水质达标;对现有治污设施不能满足企业废气达标排放要求的,及时新上或改造治理设施。 “管”: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下游河流断面水质监管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和发动群众举报等有效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付生) |
上一篇:商品房首付提至3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