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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住他人房赖6年 70名法官法警出动强制执行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9-18 07:18:47 字号:TT

    早报讯 客货车在事故中导致行人两死一伤,车主王某在事发后的第4天,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到父亲名下。市南法院调查后,判决此次过户无效,将房屋查封拍卖。事发6年后,王某一直拒绝腾房,并称如法院强制执行就自杀。昨天上午,市南法院将拒不执行的王某控制后,实施强制执行。

    车祸4天后车主“卖房”

    法官介绍,2004年5月25日,某商贸公司雇佣的刘某无证驾驶王某所有的客货车,冲上路边的公交车站人行道,导致两名行人死亡,一人受伤,死者中包括一名初中女生。法院审理后,判决商贸公司及车主王某连带赔偿受害人死亡赔偿金、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3名受害人家属一直没拿到赔偿,便申请法院执行。

    法院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后,这家商贸公司就没了踪影,而车主王某名下也没有大额财产。申请执行人表示,王某在事故发生后的第4天,就将自己在瞿塘峡路的一套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导致法院判决不能执行。法院落实此事后,再次做出判决。法院认为,王某在自己所有的客货车发生事故后,在预见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将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转到父亲名下,本次买卖行为无效。法院此后查封并将这处涉案房屋拍卖。

    70多名法官法警出动

    法院拍卖此房后,市民王女士买到此处房屋,但王某拒不搬出房屋。王女士无奈到法院起诉,法院在2007年第3次做出判决,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从此房内搬出将房屋腾给王女士。但判决生效后,王某依然拒绝交房,王女士只能申请强制执行。

    昨天上午,市南法院出动10辆警车、70多名法官、法警来到瞿塘峡路被执行房屋处。法院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八大峡派出所民警、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来到执法现场监督。法官介绍,在本案的前期执行过程中,王某曾称如果法院强制执行自己就要自杀,他认为瞿塘峡路的房屋是自己惟一住房,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为了保证执行成功,王某今天因为拒不执行被司法拘留,如果他还是保持不配合的态度,严重的将触犯《刑法》中的拒执罪。”

    耐心说通家属腾房

    昨天上午,执行局法官来到现场后,再次对王某的家属做耐心劝导,法官表示,如果家属依然拒绝配合,他们将选择强制执行,保证申请执行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法官的劝导下,王某的家人最终同意自行搬出房屋。从昨天上午10时起,在法警的监督下,搬家公司将王某家中的家具等搬出,他的家人表示将在一天内完成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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