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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召妓”录音当庭播放 部分与本人雷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09-14 11:42:57 字号:TT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就“召妓”疑云控告《壹周刊》一案,13日再度开庭,法官当庭播放“召妓男”录音档,其中有一小段“刚才妈妈有打电话”与陈本人相似。周刊律师则说,是不是陈本人声音,应该请他本人出庭比对。

    陈致中13日以要跑行程为由,委由律师罗鼎城出庭,周刊由委任律师叶铭进出庭;法官洪能超见陈未出庭,语重心长说“原告应积极出庭说明,放弃权利很可惜,很多疑点需要澄清,也尽量选时间让他出庭,不来实在可惜”。

    法官洪能超提出上午刚收到的陈致中住宅“人文首玺”管委会来函,指7月2日监视画面,早已自动被覆盖,并指当时陈本人并无调阅记录,及7月2日、3日监视器并没有坏掉。四季汽车旅馆也回函附上证明,指7月2日至3日,没有陈的休旅车进出记录。

    叶铭进则表示,手机序号显示“0958”与“0953”两个号码曾使用同一支手机,证明陈确实使用此手机召妓,另外也将召妓录音档送到海外监定,与陈上电视节目录音比对,结果大致相符。

    罗鼎城反驳说,根据基地台记录,当时两支手机号码,在同一时间却在不同地方发话,“0958”这支在中华路,“0953”这支在鼓山二路,明显由两个人在使用,手机序号当然也不同。

    洪能超当庭播放疑似召妓录音光盘,包含2月起到7月2日的20段录音,总长约十分钟。但召妓男声音像“召妓老手”,且没有陈本人说话惯有腔调,仅一小段“妈妈有打电话来”,与本人雷同,但该段声音背景有明显杂音,且感觉距离遥远。罗鼎城说,声音不像陈致中,根本无法完全对上。叶铭进则说,既然有争执,就应请他本人出庭比对。

    洪能超裁示,法官得依职权传讯相关证人,下次开庭希望陈致中友人林伟斌、周刊记者陈肃瑜、“0953”手机申请人洪雅惠及四季汽车旅馆7月2日值班人员出庭,厘清相关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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