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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洗业盛行有毒洗剂 消费者易头晕搔痒或中毒

来源:法制日报-- 2010-09-14 11:35:30 字号:TT

    范女士将被单送到干洗店清洗,取回后只盖了一夜,就发现自己皮肤出现了小斑点,又痒又痛。经常到干洗店洗衣服的人都会发现,洗完的衣服有一种刺鼻的气味,时间一长还会引起头晕眼花、恶心等症状,而这正是干洗剂“惹的祸”。

    干洗业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最普通的干洗剂是四氯乙烯。呼吸道医学专家介绍,长期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剂,对人体有一定的毒害作用。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目前国家并没有干洗店不准使用某种干洗剂的禁止性规定,干洗行业绝大部分都采用四氯乙烯作为干洗剂。干洗业也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涉及此行业的法律法规也很不完善。干洗业存在的问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值得关注。

    家住上海静安区的张小姐最近一段时间莫名其妙身上起红疹,全身发痒,擦了药膏缓和了一段时间后红疹又冒了出来,接着,又发现自己莫名的头疼、恶心,到医院诊断后被告知患上了四氯乙烯中毒症(干洗行业从业者密切接触干洗剂而发生的特殊职业病)。

    工作繁忙的张小姐常常将衣物、床单、被套等送去干洗,没想到久而久之竟导致自己中毒。“我怎么也想不到,几个月以来的头疼、恶心和四肢乏力都是与干洗有关。”当她拿着医生的诊断报告找到干洗店时,店方振振有词地告诉她:“所有干洗店都是这样洗衣服,干洗剂都是一样的配方,你自己缺乏常识!”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对洗衣店里使用的干洗剂是否有毒他们大都不太清楚。有市民表示,现在干洗衣服已很普遍,原是为了省事,没想到会伤害到自己的身体。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习惯每周将衣服打包送到干洗店清洗,但不晓得干洗剂有毒,店员也从来没告诉过他。

    据上海市卫监所专家介绍,四氯乙烯作为一种干洗溶剂在干洗业普遍使用,四氯乙烯是一种不易燃烧的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可经过人体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人长期过度吸入会产生乏力、眩晕、恶心、记忆力差、手脚颤抖、视力不良及手指麻木等症状;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皮肤脱落和湿疹等症状;过度接触可造成肝损害。

    四氯乙烯处理不当使人“中毒”

    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干洗剂分两种,一种是石油溶剂,一种是四氯乙烯。由于石油溶剂的清洁度不高,而四氯乙烯洗净力强,能使衣服颜色鲜艳柔软,因此四氯乙烯使用普遍。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洗衣行业中,采用四氯乙烯作溶剂的干洗店接近95%。“四氯乙烯的确有毒,不过,只有当它在空气中浓度过高或与人直接接触时才有害。毒性会不会散发,关键在于干洗机。”该人士进一步介绍,干洗机有封闭式和开启式之分。封闭式干洗机装有冷凝回收和安全密封装置,四氯乙烯不会泄漏,残留在衣服上的量也很少,通过熨烫、悬挂,挥发较快。开启式干洗机则相反,四氯乙烯容易泄漏,且残留量较多,威胁人体健康。

    上海洗染行业协会的吴先生说,国家早在2006年就有规定,“新建或改建、扩建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但是,有些“弄堂小店”明知通不过环保检测,索性不办营业执照,开起了“黑店”。为数更多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洗染店,由于开得早,已拿到营业执照,并没有被要求立即更换,导致开启式干洗机仍占据市场大半份额。

    闵行区罗秀路一家洗衣店老板对记者说:“我们用的就是四氯乙烯干洗机,封闭式价格比较高,我们还是用老式的,用了那么久,没有人中过毒。四氯乙烯的确有毒,但是只要烘干就不会对人体有害。”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干洗店,老板都不愿多谈四氯乙烯,有的干脆说不清楚药水成分,还有的说是进口药水。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些中小型洗衣店擅自使用四氯乙烯、四氯化碳、汽油、氨水、苯等成分复配干洗制剂,虽然洗涤效果比较好,但很容易致人中毒。还有的用价格低廉的工业级四氯乙烯来代替。

    干洗行业监管缺依据有漏洞

    上海金山区法院去年曾经审理过一起四氯乙烯“中毒案”:尹先生到一家干洗店洗烫一件羊绒大衣。洗净的大衣仅穿了一天,就全身瘙痒难忍,还不时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背部、颈部和下颚部均出现大片红斑。到医院检查、化验,尹先生患上了皮肤病和四氯乙烯轻微中毒,医生推测致病原因是干洗过的羊绒大衣。尹先生几次找干洗店理论,要求店方给予一定的赔偿,但都被回绝。为此,他将干洗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干洗店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干洗店承认是用四氯乙烯干洗剂洗衣的。经法院调解,尹先生与干洗店达成了调解协议,干洗店补偿给他1000元。

    尹先生通过打官司获得了一定的赔偿,但更多的消费者却没这么幸运。那么,有没有机构对干洗后的衣服进行安全检测?干洗行业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

    记者在采访中,几家干洗店老板及小工都称,干洗店使用什么样的干洗剂,没有哪个部门来检查过。记者查阅相关法规也发现,2006年12月通过的商务部《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洗染店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溶剂……”但又没有明确限制干洗店不准使用某种干洗剂。

    上海洗染行业协会的吴先生说,洗染行业协会制定了《上海洗染行业公约》。“但行业协会毕竟属于民间团体,对干洗店的监管不具备强制性。公约的效力有限,目前更多还要依靠大家自律。”

    而上海市质监所的相关人士称,质监所主要负责监管产品质量。干洗店属服务行业,不属于该所监管范围。即便有消费者投诉,因为没有检测标准和依据,目前还不能给出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检测结果。

    上海市卫监所也称,在日常执法监督过程中,执法人员主要监管干洗店是否违规堆放杂物等。至于干洗店使用什么样的干洗剂,干洗后的衣服是否危及消费者健康,因缺乏管理依据,卫监所也难以进行监管。(记者 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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