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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疯狂套现3000万牟利 一年挣差额30余万元

来源:今日60分-- 2010-09-09 13:07:29 字号:TT

    在众多经济犯罪案件中,信用卡犯罪近年呈不断增多的趋势。昨天,黄岛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信用卡套现案件。

    【正文】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控高某和刘某夫妻二人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利用银行终端POS机为别人刷卡套现,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段现场】

    【正文】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家住黄岛的高某和刘某就生起了发财的歪念 ,他们从银行申请了一台POS机,专门给别人刷卡套现,挣取手续费。到今年3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俩人已经先后为别人非法套现近3000万元,赚取利润近30万元。

    【同期声】黄岛区人民法院法官 李红松

    (从09年11月12号以后,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在以前有些人以为可以利用银行的漏洞套取现金,来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希望这个案件能给大家一个警示。 )

    【正文】

    根据2009年11月12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等方法,以虚购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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