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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撤并城区公安分局 每名警察身兼四个警种

来源:人民日报-- 2010-08-31 10:46:26 字号:TT

    撤并城区内的公安分局,形成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的快速反应体系;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四警合一”,一警多能,综合执法。记者从30日在新乡市召开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河南省将推广新乡市公安局的这一做法。

    今年2月,河南省公安厅选择郑州、商丘、新乡、济源4个城市作为试点,推行警务体制改革。3月,商丘市公安局率先试水,在2个试点派出所实行“四警合一”。6月19日,新乡市公安局经过100天的深入调研、论证后,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改革。自新的警务体制运行以来,新乡市110接处警时间由过去的5分钟压缩到现在的3分钟;发案率同比下降7.7%,破案率同比上升10.5%;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5.5%和92.7%。

    围绕“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群众满意”的总目标,新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孟钢介绍了以“一减一加”推行的警务体制改革。

    “一减”即撤销公安分局,6个分局和所属的23个派出所被整合为12个公安派出所,由三级管理变为从市局到派出所二级管理,实现了扁平指挥;将警力前置最大化,一线派出所执法民警占到总警力的约70%,远远超过公安部40%的标准;警力资源重新整合,派出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整体作战实体,下辖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通巡防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和勤务综合室,改变了过去分局和派出所警种、部门设置过多、职能单一的弊端。

    所谓“一加”就是“四警合一”,每名警察身兼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四个警种的综合执法,一警多能,构建起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城市管理和服务群众一体化的新型警务体制。

    此外,他们还实行了纪检法制特派,体外监督。原分局内设的纪检干部、法制民警经考试后,由市局统一录用管理,划片分包各派出所,对派出所全体民警的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法执纪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

    据了解,河南年底前要以新乡模式为主,在全省各省辖市公安局全面推进警务机制改革,争取到明年6月份,绝大多数省辖市公安厅局基本完成警务体制改革。(记者 曲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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