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生前不谈身后事”,遗嘱在很多人眼里是老人的事,然而这一观念正在逐渐被打破,现在不少年轻人早早开始谋划自己的“身后事”了。近日,记者在岛城律师事务所开展的以“遗嘱的订立”为核心内容的民生大讲堂上,发现除了头发花白的老年人的身影外,还有不少年轻人来咨询如何立遗嘱、办理财产公证,让在场的老年人唏嘘不已。
现场 老年人讲堂来了年轻人
随着普法的深入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为了避免死后因遗产权属不明确而发生纠纷,对于老年人来说,立遗嘱成了他们越来越重视的解决办法,针对老年人关心的这一法律问题,岛城律师事务所日前特别开展了民生大讲堂,现场来了100多名老年人,然而几名年轻人的身影却引起大家的注意。
“我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去了,能通过什么方式,把遗产都留给我的儿子和父母呢?”一名30多岁的男子悄悄地把主讲人张现辉律师拉到一边咨询说。记者在和这名男子交流中得知,他姓秦,今年37岁,自己开了一家公司,资产过百万,8年前因感情不和与妻子离异,带着儿子独自生活,2年前又再婚了,新任妻子也离异,带来一个女儿。可是再婚后不久,秦先生就查出患了胃癌,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再复发,由于患病后夫妻感情不是很和睦,他不得不为自己的儿子和父母的权益考虑。
秦先生说,为了避免自己身后不必要的纠纷,他就想提前立下遗嘱,将财产留给自己的儿子和父母,所以特意赶来咨询律师,可以早早去办理遗嘱公证。
调查 年轻人立遗嘱各有原因
原因一“富人”防范突发事故
与秦先生不同,市民常先生则是在经历了一场车祸后感悟到生命的无常。今年32岁的常先生是个大忙人,一年到头有一半时间在外忙着出差、开会,坐飞机、开车则是常事,在见证了一个生意伙伴因为车祸去世,结果家人为了他的财产闹得天翻地覆,他感觉人生在世事事难料,还是先有个安排比较稳妥,于是打算早早立个遗嘱。“立遗嘱也没什么好忌讳的,即使立了遗嘱又不是意味着死亡,现在连自己死了以后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心里也就更踏实了。”常先生说,以前大家观念没转变,以为立遗嘱是上了年纪的人才做的,可是现在意外、疾病这么多,年轻人也该早早做打算,防患于未然。
原因二再婚家庭防止婚后遗产纷争
今年35岁的梁生(化名)曾离异,如今带着儿子独自生活,他也算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最近在工作中认识了一名女子,感觉挺不错,他打算再婚,对方也是离异的,也带着一个儿子,在婚前朋友提醒他,这样组建起来的家庭难免会有变故,担心万一过不到一起去,以后为财产分割再起纠纷,让他早些做打算。于是梁生专程赶到公证处立下了遗嘱,将婚前财产全部划到儿子名下。岛城律师事务所的张现辉表示,这在带子女再婚、夫妻各有产业的再婚家庭中最为普遍,本身有子女的再婚人群,对于未来的婚姻状态有所顾忌,为了避免以后因财产纷争,希望将财产留给亲生子女,所以采取立遗嘱的方式。
原因三从事高风险职业者以防不测
80后女孩王静(化名)是一名空姐,不久前她办理了遗嘱公证,指明将现有的存款和一栋房子的受益人是母亲。她告诉记者,自己从事的工作是有风险的,虽说几率不大,但万一有个不测呢,提前把自己的“身后事”处理好了,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据她所知身边有好几个同事都立了遗嘱或是作了财产公证。
特别提示: 年轻人立遗嘱注意更改
据悉,我国18岁以上的成人都可以立遗嘱。但与老年人立遗嘱不同的是,中青年人的财产比老年人容易发生变更,当财产增加的时候,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大,但是财产减少之后遗嘱发生效力的话,可能会带来麻烦。总的来看对于中青年人来说,公证的资产总是随着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变更,因此应该定期到公证处重新立一份遗嘱。
由于曾经出现过不少遗嘱办理人把具有效力的遗嘱秘密收藏,既没有在公证处和律师处存档,也没有对他人提及,到其百年之后,遗嘱根本无法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办理人可将公证处或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此外,公证遗嘱所涉及的财产,无论是个人还是共有,当事人都应该提到。
“80后”也开始立遗嘱
人数在近几个月来出现上升趋势 其中大多是从事危险职业或对婚姻不信任以及患病的人
岛城律师事务所的张现辉律师表示,近年来在他接手的订立遗嘱案例中,年轻人(45岁以下)订立或咨询遗嘱的逐年增加,其中不乏出现了80后的身影。据他分析,这些年轻人多以从事危险性职业、婚姻双方互相不信任、患疾病或是进行一定冒险活动的人群为主,其中又以事业有成、财产多的男士居多。年轻人立遗嘱往往会很直接地表明对自己死后的财产希望做如何处理,毫不忌讳,而不像老年人那样,说到死亡时闪闪缩缩。
年轻人立遗嘱不忌讳
昨日,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自今年开始,来立遗嘱的人群已经开始出现“80后”的身影。“现在的年轻人对死亡并不感到忌讳,也不认为写遗书会‘触霉头’。”市公证处公证员于岩告诉记者,每个月来作遗嘱公证的人络绎不绝,80后立遗嘱的人数在近几个月来,呈现了一定的上升趋势。这一方面说明了80后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他们正视生命的表现。
人们法律意识在增强
于岩说,相对于老年人,年轻人在立遗嘱方面出现了“遗嘱信托”这一新内容,年轻人的财产处理上不同于老年人,老年人可能就是固定的房产或存款,而年轻人处于打拼事业的阶段,他要处理的遗产包括他正在开办的公司,还有股票、基金等形式,如果他的受益人年纪尚小或无力打理他的公司,那么他们希望交给一个机构或组织来运作他的公司或财富,这就为遗产的公证提出了新课题。“遗嘱信托”这一项目以前国内基本上还是空白,个别城市开始运作,目前在岛城还没有这项内容,不过他们正在着手开展遗嘱信托业务,来适应年轻人的需要。
于岩认为,年轻人立遗嘱是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进步的表现,有利于解决因意外风险的发生而导致遗产权属不确定而在相关潜在权利享有者之间的纷争,同时有利于保护人们的创富激情,也有利于社会安定,是值得提倡的。 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