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 3
地点:烟青路一私人加油站
时间:下午5时左右
“抠”五十元当提成
“93号,给我加150块钱的。”昨天下午,在烟青路一家私人加油站,一辆风顺商务车开进加油站内,在加油员给车加满油后,司机走进收费室,此时机器刚刚打出一张发票。“一百五?给我打张200块钱的吧,我再买包烟。 ”这名中年男子瞥了一眼发票后双眼瞅上货架,要了一包苏烟。此时工作人员从抽屉内拿出一张手写发票,添了个“200元”,交到这名男子手中。“其实单位要求他加200块钱的油,他自己留下了50块钱买包烟给自己抽了,只给车加150块钱的,然后一块开出一张200块钱的发票来,这种情况太多了。”面对记者的询问,加油工笑着说。
对话
昨天下午,记者在青威路加油站加油时,发现该加油站内也摆了一些百货用品,比如矿泉水、薯片、瓜子等,在机油货架下面,还有一个小玻璃柜,里面摆放着五粮液、茅台等高档酒,其中一款茅台王子酒标价149元/瓶。
记者:用油卡可不可以在这里买酒?
加油员:可以,现金也可以,都给你开出油票来。
记者:你们这里的酒比外边贵十几块钱呐!
加油员:是稍微贵了点儿,不过哥,话说回来了,你在这买东西又不花自己的钱,还差那点儿吗?
记者:你怎么知道我不花自己的钱?
加油员:花自己的钱还能在这买酒,还要开油票? 工商部门 乱开发票:为假货提供空间
本应加到油箱里的油,经加油站一变通,就变成了假公济私者放进自己腰包的百货用品。加油站既卖油品又卖百货,是否超范围经营?昨日,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许多加油站都在尝试 “多种经营”的发展模式,在所属加油站增设便利店,开拓非油品业务。从法律角度上讲,只要执照上有百货这项,就是合法的。不过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指出了乱开发票的弊端:“票据是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权时必须提供的重要凭证,乱开发票的现象将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维权。 ”也就是说,这种发票名字的“变通”,给加油站便利店出售不合格产品提供了便利,即便加油站出售的是假货,消费者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
税务部门
变更发票品名:违反规定
昨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加油站卖非油类商品开油品发票,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此前,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促进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规范非油品业务经营管理”,要求石油经营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各种违法违规、不正当经营行为”。昨日,就非油品业务中存在的“刷加油卡购物”和“买普通商品开加油发票”等问题,记者向税务部门做了咨询,被告知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允许的,税务部门可根据举报进行查处。
岛城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加油站乱开发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发票管理等规定,而且助长了损公肥私之风,应当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汤臻 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