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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楼遭遇楼错错 同户型楼上楼下面积差8㎡(图)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8-17 05:42:42 字号:TT

    “我们家所在的楼从底楼到顶楼一层比一层面积大,难道是墙厚薄引起的?”“我当年在小区里分了两套同样大小的房子,但两个房产证面积不一样,一套把阳台计算在面积内,另一套阳台没有计算面积,这是为什么?”……昨日本报第17版以《楼上楼下同一户型 面积咋差这么大呢?》为题报道了利津路一居民区金女士反映自家房子面积比楼上差了8个多平方米的情况,报道立即引起居民的关注,纷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小区遇到的问题。本报记者现场调查发现了种种“蹊跷”问题,并就此采访了相关主管部门。

    同一户型6家面积不一样

    “我们这个楼座1-6楼是同一个户型,7、8楼是一个户型,按理说户型相同面积不会差哪儿去,可从1楼到6楼,越往上面积越大,最大的差了八九个平方米,太蹊跷了!”家住市南区成武路的马女士对此充满了疑惑。

    昨天下午马女士向记者介绍说,她所在的房子属于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于1989年,1999年公房改私房她花一万多元钱把房子买下来,2002年拿到房产证,当时也没有注意上面的面积不同。2006年,对面4楼的一套房子易主,作为楼长马女士在与新房主聊天时无意中得知新房主的房子比她的房子大了15个平方米。“对面那家的户型仅仅卧室比我们大了大约三四个平方米,从外墙就可以看出来突出的那一小块,怎么也不可能比我们这个户型大出15平方米,15平方米比我家一个南卧室还大呢?”马女士非常奇怪,对此事已经上心的她查看了以前楼上楼下缴费的记录发现,不止是她家与对面4楼有如此大的差距,她所在的同一户型上下6层的房子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都不同,而且差距还很大.“我家是2楼,面积是43.71平方米,4楼是49个多平方米,5楼是52个多。”她对此颇为不解。

    俺住顶楼为啥比楼下还小

    不少居民认为,底楼因为墙厚,因此面积就小,顶楼墙薄,面积就大点,而家住河南路某居民楼7楼顶层的于先生则发现自己家怎么比楼下“小”呢,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我是3年前买的二手房,按照100平方米的面积买的。”于先生说,随后在缴纳取暖费用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他家房产证上标注的房屋面积比同户型的5、6楼少了8平方米。于先生介绍说,当时原房东卖房子时跟他说,这栋楼的1-4层是最早建的老户型,5、6、7三层楼则是后来补建上,与楼下户型不一样。于先生不解的是,新建楼层与老楼层的面积有差异正常,可是一块儿建的同户型的三层楼为什么面积有大有小呢?由于无法联系上原房东,他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也不知道他当年是不是买下公房变成私房,自己找人缩小了点面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虽说我3年来相比楼下少付了8个平方米的房款,但这几年房价涨得这么快,房子要是拆迁我亏得更多。”于先生无奈地说。

    阳台究竟该不该算在面积内

    “为什么我在同一个小区买的同一户型的两套房子面积会不一样呢?”在交暖气费用时家住观城路的顾女士突然发现这样一件事。

    顾女士告诉记者,她两年前在观城路一居民区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老房子,随后不久又给亲戚在另一个单元同一侧买了一套和她一模一样的房子,“户型都一样,又是连在一起的两个单元的同一侧,谁会想到面积会不一样呢?买第二套房时也没想着和第一套房对比着看一下,觉得都是60平方米左右,差不多大。”顾女士说,哪知道不久交取暖费时发现,亲戚住的那套房子比自己家大了将近5个平方米。为什么会这样?几乎同时买的、在同一小区、又是同一户型,为何会出现这种问题?为了解开心中的疑团,顾女士仔细比较了两张房产证发现,她自己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将阳台面积计算在内,而亲戚住的那套房子却没加,这直接导致两者面积不一样。那么为什么一个要加上阳台,另一个却不加呢?为此,她向有关部门询问,却得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令她困惑不已。“面积多点少点现在不过是取暖费交多交少的问题,我还可以接受,但如果以后拆迁怎么办?”顾女士为此很担忧。

    “大房”当“小房”卖了怎么办

    95.03平方米的房子按74.11平方米卖了,现住在延吉路的丁女士是有苦说不出。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份她将自己在西藏一路住了十多年的3楼老房子卖了,按照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74.11平方米卖了63万元。“过完户后两个月左右我从老房子里往外搬,邻居见我搬家就过来唠嗑,问卖了多少钱,他听我说的价钱,很诧异地问,怎么卖这么低?”丁女士说,一开始她还不太在意,可能是邻居记错了,但后来又有邻居向她反映,她才感到事情不对,随后她找邻居拿房产证一比较才发现,楼上邻居家房子面积是90多平方米,只有她的房产证上写的是74.11平方米,差了整整23个平方米,丁女士为此悔得肠子都青了。

    据丁女士介绍,她在西藏路的房子是在1999年买的房改房,当时并没有太注意与楼上楼下房子面积的差距,认为同一户型的房子面积应该差不多。发现自家房子出现问题后,她带着疑惑咨询辖区房管所,工作人员告诉她可能是当年负责测量的工作人员把计算系数搞错了,使得最终算出的房屋建筑面积少了20平方米。“因为房子快20年了,资料找起来很麻烦,我就想着找新房东商量商量,最后讨价还价,让对方给我补偿7万元,但到要交钱的时候他们家又反悔了,没办法我只好诉诸法律。”丁女士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我现在是有苦说不出,60多岁的人身体不好还要打官司,放弃又不甘心,不放弃又劳心劳力”。

    解决面积误差可以申请复查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答疑

    “公改私”遗留历史问题

    “1995年年底我市全面启动房改,公房改私房,此前绝大部分房子都是公房,也就是住户要向单位或者房管所交房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介绍,公房分为单位自管公房和政府公管公房,1995年起公房开始出售给个人时,部分单位为了让部分职工少交房款,私自将房子面积改小,要么去掉一间房的面积,要么省掉阳台或楼道的面积。

    此外,为配合1995年启动的房改工作,我市颁发了《青岛市房改公有住房出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青房政发[1995]166号),尽管如此,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市还没有专业的房屋面积测量机构,房屋面积都是产权单位、开发单位自行测量,其计算时所采用的标准各不一样,这也导致面积也不一样,“不少是拿皮尺通过肉眼来测量,测量方法很粗糙,而且有的仅计算楼道空间面积,有的还把墙体面积也计入,这些都会造成误差。”

    根据 《青岛市房改公有住房出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青房政发[1995]166号)的规定,每户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每户独用使用面积,包括卧室、厅、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面积;2、每户应分摊的共用使用面积,包括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或过道等;3、每户应分摊的墙体面积,包括该户独用使用面积与该户应分摊的共用使用面积之和乘以墙体面积分摊系数就是该户应分摊的墙体面积。墙体面积分摊系数=总使用面积/总建筑面积=(各户+共用)使用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阳台面积计算分为两类,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投影面积计算;开敞式阳台,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但在当年 “公改私”实际测算过程中,个别单位人为地隐瞒或省略了阳台的面积,这就导致了现在不少老房房产证上有的把阳台算在内,有的没有计算在内。

    可向原测绘单位申请复查

    截至目前我市已出售30多万套公房,随着这两年人们对房屋关注度的提升,房屋面积不一致的情况屡屡出现,这也引起了房管部门的重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早已着手研究相关措施以解决这一问题,并于近期出台了《关于公房出售中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指出,为加强公房出售中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工作的管理,减少面积误差,根据房改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房出售中建筑面积测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各区房管部门和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青岛市房改公有住房出售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青房政发[1995]166号)的规定进行公房出售中建筑面积的测算,确保公房出售房屋建筑面积准确无误。

    对2010年8月1日以后批准初次进行公房出售的房屋,其建筑面积须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算,并按房改相关规定出具面积计算书。对2010年7月31日以前已经批准尚未进行公房出售的剩余房屋,办理公房出售时,其建筑面积仍由原测绘单位测算并出具面积计算书。原测绘单位已注销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负责办理。

    已购公房的权利人,如对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结果有异议,可向原测绘单位申请复查;原测绘单位已注销的,由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负责办理。测算复查结果由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初审确认后,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复核备案。确有错误的,应予以改正。

    特别提示

    居民如果发现自家房产也面临此类问题,或者在购房过程中遇到实测面积缩水、户型更改、装修缩水、绿化被抢占等疑难问题,可将问题 发 送 至 邮 箱 qd20090701@126.com (请在邮箱中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或直接拨打电话0532-88258597(接听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4时)。孙静芳 郭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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