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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发现房屋缩水 楼上楼下同户型面积差8平米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8-16 12:51:59 字号:TT

    “为什么楼上楼下都是同一户型,房子面积却差这么多?”同一栋楼,同一种户型结构,可自家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却比楼上少了8个多平方米,这让家住利津路27号的金女士很费解。据悉,2001年国家出台测绘管理办法前,各地各单位测量计算标准不同导致面积混乱,目前我市房管部门已着手研究相关措施解决此类问题。

    问题 人口普查发现自家房“变小”了

    金女士的家位于利津路27号某楼座2单元的403户,该楼建于1997年,当时作为拆迁安置房搬入居住,属于公房,2002年房改时金女士和片区的其他居民把房子都各自买下来,拿到了房产证,建筑面积为44.49平方米,是一个小套二的户型,总房款1.79万元。“当年也没仔细看房产证上的面积,大家差不多都是花一万来块钱就把房子买下来了。”金女士说。

    前不久进行人口普查时,经常协助居委会工作的楼长金女士在各单元入户房产登记时,发现了同一户型的楼上楼下面积都不一样,一般相差一两个平方米,可她家却与楼上楼下相差了8个多平方米。

    调查 公摊和阳台面积均少了一半

    记者拿起金女士家的房产证与6楼李先生的房产证进行对比看到,金女士家建筑面积为44.49平方米,公摊面积为4.23平方米;李先生家建筑面积为52.53平方米,公摊面积为8.44平方米。但仔细看户内各个房间的面积则几乎一样,仅仅南卧相差0.07平方米。“差距主要在阳台和公摊面积上,小李家阳台面积为3.34平方米,我家阳台面积写着1.67平方米,刚好是他家的一半,公摊面积也只有他家的一半。”金女士细看之后说道,“都是同一个楼座同一个户型,差距咋这么大呢?只听说过底楼与顶楼因为墙体厚薄等原因出现偏差,我们家是中间户,怎么也会比别家小呢?”

    据居委会普查人员发现,在该小区像2单元这样楼上楼下同户型房产证上面积却不一样的情况并非只有个别居民,3、4单元均有此类情况,眼下小区已计划安装供暖管道了,面积偏大的人家嫌要多交安装费,而面积偏小的人家则觉得与动辄超万元的房价相比,多交这点钱不算什么。居民说,平白无故小了七八个平方米,要是拆迁的话,肯定比别人家吃亏,往外卖的话,也很不划算。

    原因 测绘标准不同导致面积混乱

    那么,原本应该精确的房产面积又为何会成为糊涂账?昨日,记者采访了青岛青房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测绘部工程师黄先生,他介绍说,标准不同是导致面积混乱的原因之一。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房产测量又分为预测和实测两步,预测算是按照房屋图纸测量的,仅用于房屋预售。房屋竣工后,入户实测的结果才是产权登记的依据,但竣工测量也不是每家每户都要去测,同样的房屋只进行抽样测量。

    黄先生指出,目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房地产测绘管理,而2001年房产测绘的“国标”即《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实施以前,我市还没有专业的房屋面积测量机构,房屋面积都是产权单位或开发单位自行测量,或通过合同约定而来。“上世纪九十年代及以前,都是工作人员拿皮尺通过肉眼来测量,测量方法很粗糙。而且对公摊面积的理解也不一样,有的仅仅计算楼道空间面积,有的还把墙体面积也计入进去了,这些都会造成误差。”

    应对 相关部门着手研究解决此问题

    此外,有关房屋面积的测绘计算标准也多次发生变化,“因为要与上游的设计、施工标准相配套,适应房屋户型、设计等的快速变化。”黄先生说,在此过程中,不同权属性质的房屋测量标准确实出现了不统一,不同时期的测量计算标准也不统一,出具测量结果的部门也不同,因此,房屋面积会有误差,因此也就出现了楼上楼下面积不同的情况。

    那么,市民对房屋面积有异议的,是否可以申请重新测量认定?“因为建筑面积涉及公摊面积,要测就得对整栋楼进行重新测量,所以单个住户目前还不能够申请对房屋进行面积测量。不过就算整栋楼居民都同意对房屋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出来后房产证上面积能否据此进行更改,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黄先生表示,不过随着这两年人们对房屋关注度的提升,房屋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无论是在老房还是新房销售中屡屡出现,这也引起了房管部门的重视,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相关措施以解决这一问题。(孙静芳 郭海龙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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