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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赢得尊重”道德模范事迹巡讲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文明办、各有关单位文明办(宣传处):

    根据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关于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安排青岛市文明宣讲团在全市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巡讲活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赢得尊重”为主题,组织青岛市文明宣讲团深入基层单位开展巡讲活动,宣讲我市省、市道德模范事迹,促进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在社会广为传颂,在全社会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安排

    1.7月下旬,启动“文明赢得尊重”道德模范事迹巡讲活动,举办首场报告会。同时,各区市要成立各自的宣讲团在本区市进行巡讲。

    2.7月下旬至9月上旬,组织宣讲团到各区市、行业单位进行巡回宣讲,每个区市至少宣讲1场。建立网上宣讲平台,全面展示巡讲活动情况。

    3.9月中旬,配合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举行大型道德模范事迹报告会,并对全市“文明赢得尊重”巡讲活动进行总结。

    三、活动要求

    宣传道德模范事迹,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是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巡讲活动中来。同时,以巡讲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青岛新闻网要设立“全国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网上行·青岛市篇”专题网页,将巡讲活动在网上进行展示。各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宣讲活动进展情况,报道各单位、广大市民对宣讲活动的反响,在全市营造“文明赢得尊重”的浓厚氛围。

    各区市、各单位组织开展宣讲的活动情况于910日前报市文明办。联系人:程明师,联系电话:85912816。

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