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8月1日起,1000多个家庭将陆续入住山东首个大规模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河马石小区。昨日记者从在我市召开的山东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会议上了解到,由于我市公租房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此次会议也成了全省各地市来青学习建设公租房的“取经会”。
物业费每平方米0.45元
据悉,我市自2007年年初决定在全国率先建立租赁住房这一新的住房保障方式,当年年底河马石公共租赁房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份正式对外公开配租,保障对象为市内四区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家庭。首批1345户家庭成功入围,并于本月初开始选房。“公共租赁房租金每平米11元,按周边租价70%的标准确定。”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小区的物业费每平方米0.45元,在青岛也属较低水平,暖气费和普通商品房执行统一标准。
公租房以三年为一个租期
目前我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具备四个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77元 (为2006年青岛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公租房以三年为一个租期,三年期满后会重新评估和调整申请标准。超出条件的租户将采取终止合同、上浮租金等形式促其退出。房屋的维修管理、资格年审由所在区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说。除河马石项目外,李沧区文安路也配建了255套公租房,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
17市今年开建公共租赁房
山东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会议日前在我市召开,我省住建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安排,编制和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抓好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改项目的调度督促,确保年内新增廉租房2万户、经济适用房4万套,改造棚户区400万平方米,17市全部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全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万套。由于我市早在2007年即启动公共租赁房建设,成为全省 “领头雁”,因此在此次会议上,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向其他兄弟城市介绍了建设公租房过程中的经验。 (孙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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