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舜网一篇《烟台烟草外聘职工发帖要求“同工同酬”》的帖子引起本网编辑人员注意,帖文如下: 为冲在一线的外聘工叫苦!烟草业在外人看来是‘好过’的,但只是‘好过’了那些正式工,有谁能记得我们这些外聘工?自2001年山东烟草专卖局万人专卖工程以来,我们这些外聘工为烟台烟草任劳任怨工作了九个年头,工资改革本是鼓舞我们士气的举措,可烟台烟草的‘工资改革’,却让我们外聘工大失所望!!!我 问题一:仅有同工同酬口号的工资改革是否合理? 2008年国家计划推行工资改革,做到同工同酬;烟台烟草专卖局领导在大小会议上也指明,这次工资改革受益者包括我们外聘工。可是,从今年工资改革实施来看,就是打着给外聘工涨工资的口号,实质上是给正式工涨工资。省局公司的工资改革方案是好的,可烟台烟草领导根本就没考虑我们这些外聘工。在单位,敢问哪个正式工能够每天骑着摩托在客户经理、市管员的岗位上工作?脏活累活全是我们外聘工做的,风吹雨淋一年365天啊!还不是我们这些外聘工在撑着? 今年工资改革后,不管局里什么岗位的正式工都在原工资基础上每月平涨1000元,这一涨就是涨我们外聘工将近一个月的工资啊,再加上年终奖、住房公积金、保险等,凭什么一个普通正式工拿我们四、五个外聘工的工资(这还是县级局普通正式工,地区局再带点官职的更不必说)!!! 为什么同为外聘工,客户经理和稽查员每月涨100元,而市管员(属于‘服务岗位’)不涨,还是每月发到手的1300元?这些又如何称之为同工同酬?说是‘服务岗位’不涨,却给市管员这个‘服务岗位’上的正式工每月平涨1000元?客户经理、稽查员每月涨100元,市管员不涨是否有依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省局的工资改革的精神? 问题二:合同问题 签订合同对于我们来说就是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们连了解合同的详细内容的权利都没有,所以在我们心中有很多疑问:为什么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是省局万人工程招聘进来的,为什么我们的合同却是与烟台的劳务机构签订?而不是与烟台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签订。 2009年10月底,烟台再一次与我们解除了劳动合同。就此事,烟台烟草领导说能给我们答复,可至今犹如石沉大海。请问领导能否给个明确的说法? 我们很伤心!我们把大好青春都奉献给了烟台烟草,近十年来我们任劳任怨地工作,正逢工资改革契机看到一点希望,希望领导能审慎考虑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真正的做到同工同酬。 (声明:以上观点均来自互联网,所有转载文章不代表烟台好网本站观点) |